执行法官为他送来了“救命钱”~~【黔法要闻】

法院要闻

01

4月14日下午,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省委第八巡视组组长陈咏竹就即将开展的巡视工作作动员讲话,省委第八巡视组副组长赵成玉在会上宣读巡视通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主持会议并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作表态发言。

02

4月15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到丹寨县对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调研座谈会上,韩德洋对丹寨县在抓产业扶贫、工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以及疫情防控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03

4月14日,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唐林主持召开“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并作讲话,省法院各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参加会议。

04

4月17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新闻舆论工作推进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唐林在会上回顾总结了2019年全省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并研究部署了2020年工作。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江波主持会议。会后,全省三级法院自行召开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

05

4月17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第二次工作调度会。会上,各中级法院汇报了第一季度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传灵作了讲话。

06

4月16日至17日,省法院组织开展全省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培训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设主会场,各中、基层法院设分会场。

审判执行

01 扫黑除恶

4月13日至14日,黔西南中院在晴隆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邵某某等十人涉恶案件。因该案件被告人数较多、被告人异地关押、案情复杂且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庭审安全、有序进行,黔西南中院与晴隆县法院研究制定警务保障、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庭审安全有序进行。该案将择期宣判。

4月15日,水城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段兴院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水城县法院审理的首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4月17日上午,大方法院依法对段某、张某、张某某、龚某等15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15名被告人十二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大方县法院采取严密措施,15名被告人及提押、安保人员全程穿戴防护服,并严格进行安检、体温检测及消杀工作。

02 刑事审判

4月16日,平坝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梁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该案当庭宣判后,被告人梁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4月16日,独山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独山县应急管理局原局长韦某祥犯受贿罪、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主任莫某波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案,并当庭宣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罪所得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独山县百余名领导干部、群众到场旁听案件审理,庭审情况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实时直播。

03 助力脱贫攻坚

近日,习水法院习酒法庭切实履行法治扶贫工作职责,成功劝说低保贫困户范某择日整修房屋,确保住房居住安全。习酒法庭工作人员从子女有赡养的法定义务及政府扶贫先扶志、增强内生动力等方面对老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做通老人思想工作,表示不能一味等待政府救济,其儿子也表示将购买瓦等有关材料择日对屋顶进行翻修。

04 执行工作

近日,凤冈法院在执行某商贸有限公司与某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时,变通执行手段,采取公开变卖的方式,依法处置被执行人某建设有限公司工地的钢材,成功为申请执行人追回26万余元货款。

近日,瓮安法院办理一起贵州某贸易公司起诉瓮安某磷化公司的诉讼保全案件,贸易公司申请保全磷化公司厂区内价值近千万元的磷泥,该院接到申请后,考虑到双方均系企业,办案法官立即组织人员查看现场并及时采取了保全措施。

05 助力复工复产

近日,在安顺中院执行法官的助力下,安顺市经开区贵州贵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口罩生产线正式投入使用,这也是经开区首条口罩生产线。此前,安顺中院冻结了被执行人石法堂在贵州贵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51%的股权。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该公司向安顺中院提交暂时解除股权冻结的申请。安顺中院在接到申请后,进行实地走访,通过签订保证书、设立保证金账户等方式打消了申请人的顾虑,暂时解除石某在贵州贵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51%股权的冻结,让贵州贵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顺利变更营业执照,扩大经营范围。

中基层法院动态

01

4月14日,贵阳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戴世驹带一行5人赴清镇市犁倭镇红岩村、花溪区青岩镇新哨村开展调研、督导活动,摸清脱贫攻坚工作底数,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走访慰问贫困群众。

02

4月14日,六盘水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暨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

03

4月16日,铜仁中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尹贵贤到万山区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华茜,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对铜仁法院工作开展的意见和建议。

04

4月17日上午,黔南中院召开全州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座谈会。各基层法院结合实际,针对如何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了交流发言。会议还研究讨论了《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新形势下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对推进全州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05

近日,遵义市中心公证处派出3位公证人员进驻红花岗区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原长征法庭)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正式启动遵义市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试点工作。

06

4月14日,盘州法院为原告毛某某和其父亲开通残疾人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立案登记手续。

07

近日,龙里法院、国家税务局总局龙里县税务局建立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相互支持与协作机制,并签署了《龙里县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龙里县税务局建立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相互支持与协作机制签约意向书》。

08

近日,丹寨法院利用“在线调解室”网络调解平台调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调解时一方当事人正乘座在从贵州到务工目的地浙江的高铁上。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立即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就双方达成的调解方案进行编辑,出具调解协议并通过调解平台推送给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在线进行签字确认,调解过程平台自动进行全程音视频记录。

法院故事

执行法官为他送来了“救命钱”

“谢谢德江县法院,谢谢你们,为我送来了救命钱……”4月14日晚,当住德江县青龙街道某路的申请人张某平及家人接过德江法院执行法官送上门来的案件兑现款时,热泪盈眶的说道。

2019年,张某平与被执行人付某贵、王某来因民间借贷起纠纷,张某平一纸诉状将两人诉至德江县法院,经审理,该院于2019年12月16日作出民事判决:“付某贵、王某来于2020年1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借贷金40000元及案件受理费525.00元”。判决生效后,付某贵、王某来两人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3月19日,张某平再次来到德江县法院申请执行。

接到该案,执行法官罗蛟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得知申请人张某平患有癌症,长期服药,且后续治疗费用难以支付,一家人生活举步维艰。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及相关财产进行查询,经查询,两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期间,不间断查找付某贵、王某来两人下落,付某贵一直在外务工未归,王某来虽在德江,却从不露面,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告知履行义务均不为所动。

4月14日17时,执行法官罗蛟等一行4人再次敲响王某来的家门,功夫不负有心人,恰逢王某来在家休息,对其告知还款义务,王某来竭力辩解,声称无钱兑现。鉴于此,执行干警依法强制将其带至法院。在执行局办公室,法官告知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会被实施司法拘留等不利后果。王某来见“硬撑”几小时依然无望,随即电话向亲朋好友求助,将兑现案款40775元(案款40525元、执行费250元)全部筹措到位。

考虑到申请人张某平重病在身,行动不便,为让执行款尽快到位,执行法官征得双方当时的同意后,以微信转账方式收付了案件兑现款。重病中的张某平收到法官微信转账的“救命款”时,遂出现开头一幕。(来源:德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