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法院成功办理我市首例“跨域立案”案件

近日,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成功办理了潮州法院首例“跨域立案”案件。该案是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被告是梅州市某公司,住所地在梅州市梅江区,案件管辖法院为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在以往,原告苏某要前往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通过跨域立案,原告苏某在潮州就可以提交起诉材料。经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跨域立案规定情形,与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取得联系,通过移动微法院系统为当事人完成了立案。

“跨域立案”有效节约诉讼成本,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是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行动。实施“跨域立案”后,对属于异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就近的中、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当事人申请跨域立案,应当提供完整、清晰的立案材料及身份信息,且诉讼请求和案件管辖法院应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

(林修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