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下:南昌2020幼升小、小升初,招生细节

各位家长,大家好,我是南昌教育百事通阿凉。

现已进入2020年的2月底,每天都有很多家长咨询南昌幼升小和小升初事宜,但2020年的幼升小、小升初政策还正式发布,大家可以2019年的政策作为参考。


一、南昌公办中小学2019年招生政策


公办小学

1、年龄要求:

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应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书面申请。

点击蓝字,查看推迟或提前入学方式→2020南昌幼升小:想要延迟或提前入学,具体该怎么办?

2、报名时间:

8月20日—22日为城区和县城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

农村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督促属地小学于8月15日前,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张贴公告,公布经本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学区范围;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8月中旬,向社会发布随迁子女登记报名工作信息。

3、报名要求: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其子女,持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学校或确定的学校报名,交审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具有本市户籍跨区流动人员子女的入学工作。对具有南昌市户籍但非本县区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本县区的跨区流动人员子女,应根据家长(学生)实际居住情况,妥善安排入学,学位不足时要统筹协调解决,确保相对就近入学。


公办初中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新建区初中入学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城区初中入学工作安排

1、学生信息采集:

小学毕业生家长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等相关报名材料交毕业小学进行初步信息采集,具体时间安排、操作规程和工作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制定并实施。

信息采集经比对、审验后确认,则不再作修改,采集确认后的原始信息报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处存档。

2、学区生源认定:

城区各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3、学区范围公布时间:

6月5日向社会公布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

4、报到时间安排:

各城区学校按照六类排序顺序分批审核相关证件、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学生办理报名手续:各学校在办理正式录取学生报到手续的同时,须在小升初系统中提交学生报到确认。

5、时间安排:

第一批:7月4日—7月6日

第二批:7月29日—7月31日

第三批:8月28日-30日

6、报到要求

由各小学负责通知其毕业生家长携带该生,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小学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或指定的学校,前往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南昌市公办中、小学六类生源接收顺序


若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计划招生人数,全部接收;若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计划招生人数,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1、幼升小/小升初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

2、幼升小/小升初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幼升小/小升初学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3、幼升小/小升初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幼升小/小升初学生本人)在学区范围内。

4、幼升小/小升初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幼升小/小升初学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5、幼升小/小升初学生及其父母(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幼升小/小升初学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6、幼升小/小升初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幼升小/小升初学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


必须要搞清楚的6大房产事项(2019)


1、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至2019年3月31日。

2、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

3、房屋租赁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赁备案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3月31日。租赁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4、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3月31日)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依据。三年之内再次使用该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5、凡提供假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查实,该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6、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南昌民办中、小学2019年招生政策


民办小学

市管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制定小学招生方案,包括学校办学概况、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录取标准、招生时间及流程、收费标准等,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内自主招收年满六周岁且自愿到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招生结束后,民办学校向市教育局义教处上报招生结果,作为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对超范围、超计划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学籍注册。县区属民办小学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民办初中

1、招生原则:

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必须认真贯彻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要求,按照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做好招生入学工作。按照“一同步一志愿三统一”的原则开展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即: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民办学校网报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统一。

2、工作安排:

(1)核定招生计划:

城区民办学校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招生计划草案。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现有规模等核准招生容量和年度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其中,市管民办学校招生信息在南昌市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布,县(区)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经属地教育部门核准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同时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民办学校须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招生。

(2)公布招生简章: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在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应包括学校的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校园开放安排、面谈范围、收费项目及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挂钩)等。

(3)举行开放活动:

民办学校可举行“校园开放日”活动,展示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但不得组织报名、测试或面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学生简历及各类证书等材料。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确保安全、有序。要将“三个承诺”放在开放日通告(通知)、招生简章的显著位置,并以书面形式发放到每一位参与开放日的学生和家长手中。

(4)网上填报志愿:

城区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有民办初中就读意愿的学生须于6月5日—6月10日登录“南昌市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信息并填报志愿,每个学生仅限填报1所城区民办初中学校。信息一经确定,不得修改。

(5)招生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将40%的招生计划通过电脑随机派位进行录取。经随机派位正式录取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公办学校的录取资格;随机派位结果公布后,剩余招生计划由民办学校对填报了该校志愿但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面谈方式进行自主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可通过面谈自主招生或对所有填报了该校志愿的学生进行注册登记录取。随机派位操作办法和实施流程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制定执行。

民办学校仅可组织一轮面谈。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城区民办学校须于6月12日前将面谈方案报市教育局社管处备查,同时将面谈提纲密封盖章上报,并于面谈三天前向社会公布面谈方案。面谈统一于6月21日—6月26日举行。面谈过程须向教育行政部门和监察部门公开,接受监督。民办学校应对面谈全程录音录像,作为履行规范招生的佐证。

(6)正式录取报到:

各民办初中于7月1日前依据审核的招生计划在南昌市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缴费确认录取名单,录取名单仅限经电脑随机派位正式录取和填报了学校志愿且面谈合格的学生。正式录取的学生于7月4日—6日到校报到。


南昌市小升初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