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青春 | 还是从前那个少年(五)

李建英

淄博市周村区司法局


  2010年和大学同学在上海小聚,在车墩影视基地充满民国风情的街道,满心欢喜。阳光正好,风也温柔,一盏红酒,醉了几分情怀…...那时,心中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未来…...


  线下她是司法所“小李”,每周六的清晨八点,她又是电波那端的“李律师”,与听众朋友们相约在《普法伴您行》,用声音传递法治的温度与力量。

  毕业十年,兜兜转转,她始终没离开“法律共同体”这个圈儿。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为基层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宣讲,虽然忙碌却充满了价值感与获得感。“万里归来颜愈少”,跋山涉水穿越红尘,抵达的不是远方,而是内心最初出发的地方,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多一份热爱,多一份坚守,法治之光定将熠熠生辉。


黄子临

威海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室副主任


  2015年6月,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毕业典礼结束,与宣传海报中自己的合影,告别过去,憧憬未来,告诉自己“对过往不悔,对未来不惧”。


  2020年3月,在威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为卧病在床、无钱医治的当事人要来医保费用后,当事人委托律师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法律人对公平正义的追求,用质朴的坚守和付出换来了群众的信任。从学校到单位,从青涩到成熟,留不住的是年华和往事,留下的是梦想和回忆。人生是一场巡礼的旅程,要对那些帮助过、感动过、陪伴过我的人们,道一声谢谢。


李佳斌

临沂市平邑县司法局


  2012年1月12日,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第一次参加普法宣传活动,是县委宣传部组织的“三下乡活动”,初出茅庐,一脸生涩,觉得下乡普法宣传是崇高的事业,是党和国家赋予司法行政人光荣的使命和责任。


  八年后,历经矛调办、司法所、办公室、政工科,兜兜转转又回到最初的原点。2020年1月12日,周末,回老家的路上经过帮扶村,来到帮扶的贫困户赵奶奶家,陪着老人家聊聊家常,走的时候赵奶奶拉着手,深情地问:“小李,你啥时候再来啊?”眼泪夺眶而出。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他还是从前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


陈静

德州市平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股长


  2014年12月4日,山东省平原县第二中学(左二),这是她到县司法局的第二年,到当地二中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那是领导第一次安排她独自组织活动,她意气风发,干劲十足,认真地制定方案,多次与校领导沟通宣传时间和方式,印制了学生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手册,活动十分成功。


  2019年3月14日,在山东省平原县华达路(左二)参加全县“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日活动”,全县28个单位组团参加,此次活动宣传面广,社会影响大。

  从长发飘飘到利索短发,五年来,由一个司法行政的“小白”成长为能独挡一面的科室负责人,从科局单打独斗到全社会共同参与。五年来,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由一枝独秀到满园春色。


王群星

山东省运河监狱五监区分监区长


  1993年,王群星外出参加培训任务,于济宁市拍摄。


  2019年夏天,带领罪犯参加生产技术学习回到监区后拍摄。

  26年的青葱岁月,王群星从监狱的奋进青年成长为骨干力量,从不断学习到带领教导年轻民警,从尝试教导罪犯到改造超过1500余名罪犯重新走向社会。26年,初心不改,不负韶华,王群星兢兢业业,扎根一线,为监狱事业奉献着自己的青春。


高勇

青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00年30岁的他,从橄榄绿换成藏青蓝,投入到劳教场所教育转化一线,2004年被评为青岛市优秀青年卫士称号。


  20年间的历练磨练,他从一名普通干警成长为中队长。50岁依然初心不改,加强学习,全身心投入到戒毒工作,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宣讲戒毒防毒知识,为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3000多人获得禁毒戒毒法律和防毒知识的教育指导。被山东省禁毒委、教育厅评为全省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