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加班要赔钱?拿什么拯救“社畜”

文|邢海洋

劳动节前夕,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发布了2019年劳动争议五起典型案例,没给小长假中的人们增加欢乐,反而添堵了。江苏扬州某公司的产品检验员,拒绝加班完成一批产品检验,造成公司违约,被判赔企业1.8万元。

简言之,网友们得出了结论,加班是不能拒绝了,过去怕领导给穿小鞋,现在怕法院,官司真的吃不起。

按法庭判决,1.8万的罚款,还是考虑了两位员工的收入情况酌情量刑。邗江区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庭长瞿森斌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解释,两人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他们为了逼着公司续签合同,在明知道公司的这批货要有他们检验后方能够出厂、在公司要求加班完成出厂检验任务的情况下,拒绝加班,显然两位员工存在着主观故意,故意拖累企业生产进度。

可“故意”难道就有问题,这个世界上我们做的所有理性决定都是“故意”的,对与不对还是要以法律为准绳。有关加班的事,《劳动法》规定的是非常细致的,遍查法律,似乎也很难找到两位质检员违法的依据。《劳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这个判词是这样解释的,本次加班没有协商,但员工参与了以前的加班,应该视为同意。这是什么逻辑?员工参加过一次义务劳动,就得永远义务下去么?

类似的,是不是员工签了一次劳动合同,以后也不用续签了。恰恰相反,这两位员工就是因为合同即将到期,希望续签才以不加班逼迫企业的,结果双方就“杠”上了,鱼死网破不得不去法庭解决。

加班需协商,拒绝加班也不是天经地义。《劳动法》的确规定了员工必须服从企业安排加班的情形。很明确,三种情形下员工是不能讨价还价的。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第三则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前两条的列举,我们不难看出,这都是威胁到人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紧急情形,是分秒必争,拖延不得的情形。

于是,判决法官在“紧急”上做起来文章。法官介绍,根据《劳动法》,如果企业遇到紧急生产任务,要求劳动者加班时必须服从。法官这样一说,很多吃瓜群众马上就明白了,的确,防疫工作就是活生生的例子:病毒在人群中飞速传播,口罩和呼吸机不够用了,时间就是生命,生产呼吸机的企业连轴转还满足不了订单呢,这时候工人排班都是三班倒,熟练人手不够,就得有员工加班。关键时候还振振有词地主张自己的休息权利,拒绝加班,影响到防疫工作,这难道不是犯罪么?为了阻断病毒传播,社区工作者穿着厚重的防护服,每天加班加点,疲惫至极也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他们若拒绝加班,防疫大计很可能功亏一篑。面对繁重的工作,他们就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3月7日,虹桥机场设置的检测点,工作人员身穿防护服,对到站旅客进行检查以及信息填报。

但法官这里却可能扩大了法律适用范围。该涉案事件发生在2018年,涉诉理由也非《劳动法》列举的自然灾害、事故等的相关紧急情形,只是要按期交货,误期被罚款12万元的事件。而按合同约定交付是生产过程中的标准流程,哪里能被定义为紧急,即使能称得上是紧急,也不过是对企业而言的,对企业信誉和经营状况构成的紧急,而不是对生命财产的紧迫情况。如果说按期交货也算得上是紧急,企业的生产经营中一定处处是紧急事件,这个意义上员工加班永远有理可据,又何谈《劳动法》的协商和保护机制。具体到本案例,似乎也有一定的特殊性,两位员工因为劳动合同要到期,公司不准备续约,于是拒绝加班,似乎构成了主观恶意。但一家企业,根据人手、产能,进行工作安排,本就应该是管理者的分内之事。如果检验非要这两位员工加班才能完成,要么是人手本来就不够;要么就是没有合理安排生产、检验时间,没有留足窗口期。而对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处于交接状态的员工,顺利移交手头工作是本分,“身在曹营心在汉”,本来也没有义务和企业再同心同德了。于情于理,两位不被续签的员工,主观上的“恶意”都达不到犯罪的地步吧。

有此判例之后,难怪休“劳动节”的人们纷纷发出感叹“一直以为加班是自愿的,不能强制的,看起来天真了”,“以后不想加班先去医院挂个号”。

尽管存在争议,有经济学家和企业家抱怨《劳动法》里对劳动者的保护提高了用工成本,损害了中国劳动力红利的释放。但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保证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建立了劳动标准制度的《劳动法》,却是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制度,为我们的劳动生产率的提升、为劳动力从低端向高端的过渡打下了基础。

表面上,大量的劳动力密集型中小企业还在用计件工资和加班制度提高工效,员工们也乐于多加班增加收入。但《劳动法》给员工们提供了法律依据,至少在8小时外他们的额外体力脑力消耗得到了金钱补偿。那些996盛行的科技企业,《劳动法》也同样保护着员工,他们的加班虽然受到周边环境的影响乃至胁迫,可毕竟这是他们和企业谈条件的依据,有了法律靠山,双方才能在平等的情况下达成默契,找到利益的切合点。

既然有法可依,就不该随意发挥,这应是法律的底线。

作者简介

邢海洋

梦里经常冒出点想法,希望醒来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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