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检察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秦奕明同志高票当选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0年9月28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秦奕明在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得到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并全票通过。会议充分肯定了临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同时,秦奕明同志高票当选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报告指出,2019年,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及临桂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长足进步。2019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区第二届平安广西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微动漫类二等奖”等荣誉称号,获评自治区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案件1件,十余名干警在全国、自治区、桂林市检察机关立功受奖。

关键词: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精神,坚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切实整改”与“持续推动”相结合,重点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黑恶势力“保护伞”、“蝇贪蚁贪”及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法办理四塘镇“1.17”特大刑事案,批捕聚众斗殴犯罪嫌疑人35人。创新“一案一分析一建议”工作模式,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制发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检察建议;针对黑恶势力在农村高发的现象,按照临桂区委书记何新明指示,深入基层调研,写出专题调研报告《关于农村“认老同”风俗引发社会治安乱象的专题调研报告》,得到桂林市委、市委政法委、桂林市检察院、临桂区委主要领导高度肯定和批示。

关键词:

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着力打击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和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加强风险评估,积极追赃挽损、堵漏建制。共受理批捕组织领导传销犯罪16件19人,批捕15件17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22件34人,提起公诉21件32人。多措并举,探索“沟通、学习、预判、防控四位一体”办案新思路,成功办理退役人员李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维护新区和谐稳定。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确保“乡村振兴”有序衔接,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8万元;主动促成检察院、区交通局和临桂镇三方会面,共商推进机场收费站至独峰村委辅道重修项目实施。全力促进污染防治,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环境保护管理局依法履职,避免了娥塘岭水库受养殖业排水污染。

关键词:

积极推进平安临桂建设

推进平安临桂建设,综合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职能作用,受理各类案件2080件,涉及当事人3058人,涉案金额7959万元。其中受理公安移送审查逮捕案件334件496人,审结334件490人,批准逮捕273件38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37件463人,审结365件469人,起诉340件433人。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无错案和无罪判决情形,确保法律不枉不纵。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7件38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8件9人,起诉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103件114人,起诉毒品犯罪17件25人。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273件355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位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一位。办理的赖某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一员额检察官在办理自治区“3.06”专案中攻坚克难、勇于担当,获记个人二等功。

关键词:

注重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助推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12309平台优势,创新“制定一个标准、建立两项制度、严把三道关口”工作法,扩展信访渠道,规范信访流程,提升服务实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咨询约429件,认真贯彻“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所有来信均在七日内完成程序性回复,回复率100%,实现群众来信“一体化、快处理、零积存、早回复”目标。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第三方力量进驻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促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办理刑事救助案件16件23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0万元。

关键词:

着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牢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职责使命,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切实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等五个关系”,保护临桂的绿水青山和历史文物古迹。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2件,立案39件,涉及行政公益诉讼38件,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18件、文物保护类1件,消防安全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份。办理市人防办原主任赖某案件中,发现涉及桂林市核心景区11处人防溶洞口被2万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侵占并导致人防功能丧失的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办理后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评价。

对于2020年工作打算,报告指出将从4方面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助推临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1、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彰显司法权威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破网打伞”力度,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依法严厉打击传销、毒品、侵财等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深化检察机关少捕慎诉、认罪认罚从宽、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等工作。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五通中心检察室建设,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赢“全民禁毒”之战中发挥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2、“四梁十柱”全面协调均衡发展

聚焦临桂战略决策部署,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化细化服务保障措施,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四梁十柱”全面协调均衡发展。依法惩治各种经济犯罪,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重大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3、加大监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适应检察职能调整后的法律监督新形势,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研判法律监督工作,继续坚持“两个转变”的监督理念,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强监督制约,防止腐败,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促进社会和谐。

4、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打造检察铁军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摆在首位,始终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体现在具体检察工作中,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全面加强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着力培育检察干警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操守,努力将我院打造成“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临桂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聚焦人代会

2020年9月28日

报告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临桂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的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并按照临桂区委和桂林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善作善成,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努力为临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