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州市52名吸毒驾驶人、精神病驾驶人驾驶证注销的公告
注销原因:
您因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存在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情形。请在本通知后30日办理注销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驾驶证作废。具体驾驶员名单附后。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4月17日
毒驾、精神病驾驶员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广西贺州交警
编 辑 | 灰 哥
审 核 | 王晓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