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纪委公开曝光史安民等6起11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案例

1、鹿苑街道马家村村委会委员赵栋工作日期间饮酒,扰乱脱贫工作会议会场纪律,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26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鹿苑街道协调办干部、高家村包村组长文培,违反扶贫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12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张卜街道民政办主任李亚受理低保申请工作中,未按照程序操作;张卜街道南郭村党支部书记杨黎明受理低保申请工作中反馈对接信息不及时。2018年11月7日,李亚、杨黎明分别被提醒谈话。

4、耿镇街道钓北村党支部书记张锋、街道帮扶联系干部贺楠、区级部门帮扶干部何锋,对帮扶户脱贫退出相关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2018年11月7日,张锋、贺楠、何锋分别被提醒谈话。

5、通远街道何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史安民在处理群众危房改造问题中工作不到位;通远街办原城建办主任胡水宪、干部成磊,对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审核把关不严。2018年2月28日,成磊被诚勉谈话,胡永宪被提醒谈话,史安民被通报批评。

6、区农林局产业扶贫脱贫办负责人黄卜推进产业扶贫专项帮扶资金拨付工作不力,2018年4月2日被提醒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