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4月22日的“地球日”活动,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规模宏大的群众地球日网络性环境保护运动。作为人类现代环保运动的开端,它推动了西方国家环境法规的建立。这一天被命名为“世界地球日”。
巧的是,这一天也是世界法律日。
1965年举行了第一次世界法律日庆典。世界法律日让全社会对“法律”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重新进行审视,并向人们灌输法治是世界和平最终保证的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
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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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
最高检与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会签
《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对于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发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或者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Part.1
如果
你家附近工厂存在污染排放物
污染周边水体、土壤时
又或者有人偷排污染源到河流
危及周边居民生命健康、污染河流水体时
你可以找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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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Part.2
如果
你家附近被别人非法填埋大量建筑垃圾
或者倾倒生活垃圾
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而你又投诉无门时
你应该找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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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公益诉讼的方式开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速度”用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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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地球,只有一个
保护地球生态环境
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检察机关誓做美丽地球的守卫者
来源: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