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检察】疫情无情司法有情 上门救助情暖民心

2020年3月31日上午,渭城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快速办理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为刑事被害人送去了5000元司法救助金。


2019年10月我院第一检察部办理的一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涉嫌强奸案。因被害人崔某患有精神疾病,案发后,精神遭受严重刺激,病情加重,需就医治疗,高昂的医药费使崔某的生活陷入困境。第一检察部认为该案被害人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根据我院建立的国家司法救助机制,将线索移送至我院第五检察部办理。考虑到疫情期间的特殊性,第五检察部立即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平信汇报了该案。



王平信检察长听取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席朝会副检察长亲自承办该起司法救助案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随后,第一时间主动与被害人家属进行联系,向他们讲解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告知他们有权申请司法救助。在了解到负责照顾崔某生活的姑姑、叔叔都年事已高,为保证疫情防控与办案工作两不误,前往被害人家中实地走访,上门受理该案。为能确保被害人及时获得救助,我院先行垫付救助资金,并亲自上门将救助金送至被害人家中,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并勉励被害人及亲属放下思想包袱,重树对生活的信心。

接到救助款后,被害人一家十分感动,热泪盈眶地说:“真的谢谢党和检察机关对我们弱势群体的关心,谢谢检察机关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帮助,人民检察机关是实实在在为人民办事的好机关!”


司法温情


这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办理的第一起司法救助案件。通过上门服务,一条龙办理,仅用三天就将救助金送到了被害人家中,很好践行了“温暖控申”品牌的创建承诺。“隔离病毒,不隔离爱”,在疫情期间为被害人及家属送去了一份特殊的关爱,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彰显了司法温度,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检察力量。

来源:渭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