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 检察担当显温情 司法救助暖民心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


为确保司法救助金能够落到实处,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9月10日,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对曾经发放2万元司法救助金的被害人家属阿某进行回访,跟踪了解被救助当事人的现状以及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


2019年,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发现,事故中已故被害人妻子阿某一人抚养两名子女,无工作及其他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属于低保户。加之阿某在2017年5月遭遇车祸,几次手术治疗后债台高筑,儿子又患上心脏病,生活身处困境。得知情况后,镶黄旗人民检察院与锡盟检察分院上下级联动并依据法律规定为阿某办理了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此次回访干警们仔细询问了阿某近期的生活状况,得知其救助金得到妥善的使用、家庭困难得以缓解、生活步入正轨后,干警们又从心理和法律的角度给予了心理疏导和法律上的援助。对于身处困境的人,司法救助如同阳光,温暖直抵人心。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救助案件中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近日,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针对两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依照对生活困难、因案致贫的贫困户、未成年人等刑事被害人优先救助的原则,做实做细调查核实等基础性工作,精准筛选甄别司法救助对象,认真审查案件材料,主动与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取得联系,向其宣传介绍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使其了解国家司法救助所应具备的条件和程序,指导申请人填报申请司法救助材料。在锡盟检察分院控告申诉部门的指导下,为两名刑事被害人申请到4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9月10日,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进行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发放仪式,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包雪松向两名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同时与被救助人及其家属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其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并表示检察机关会尽力帮助其渡过难关,鼓励被救助人积极面对生活。


锡盟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展现了检察机关不忘初心,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使命,让被害人和其家属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达到了案结事了的司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