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消除交通事故隐患,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黄冈市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持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特别是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查处态势。
曝光台
①五年?他懊悔不已
4月8日21时许,占某(男,浠水县清泉镇人)饮酒后驾驶鄂AK38**小型汽车,在罗兰线由东向西行驶至罗兰线东门河村路段,被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经检测:占某血样中检验出了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17.6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在得知自己将面临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后,占某懊悔不已。
②二次酒驾名单(2020年4月1日-14日),望大家引以为戒!
法律知识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判定标准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醉驾处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黄冈交警提示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终审:阮景红
初审:张颖 王科
来源:浠水公安交警
编辑: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