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组织作弊,校长、教练员全部被起诉

2020年9月28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对龚某等15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一案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是一起驾校组织驾驶证科目二考试时对作弊考生进行“喊话”进行考试作弊的案件,通过副校长周某、教练组长杨某、朱某等人统计作弊考生、收取作弊费用后发放相应的分成给教练。该案共涉及15人,包括校长、副校长、教练员等。

考试前,龚某在学员考试名册上标识出作弊考生,考试时在待考区参与考试工作的教练员按照学员考试名册上的标识给作弊考生戴上隐形耳机和引导上考试车后,将考试车的车号通过对讲机告诉隐藏在附近的“喊话”教练员,“喊话”教练员通过目测观察考试车用对讲机“喊话”指挥考生操作。考试结束后,当日考试作弊合格的考生以现金的方式每人交600元给自己的教练后转交给龚某,龚某将其中的30%以现金方式返还给当日参与组织作弊的教练员平分。

在审查起诉阶段,该案15名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均表示自己由于不懂法,认为该行为只是驾校的潜规则,殊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

驾驶资格证的考试关系到公共交通的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有密切的关系,不合格的驾驶员在公路上就是一枚枚“定时炸弹”,给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检察机关温馨提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提到的“国家考试”包括水平测试类考试,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韦忠威

20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