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9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市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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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提高检察监督的公信力,同时,也为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4月17日,市检察院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拟不起诉进行公开审查,特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承办人、值班律师参与审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景东主持了公开审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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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景东副检察长对审查工作进行简要介绍

公开审查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认定的事实、证据作了全面阐述,释明了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林拟不起诉的意见和法律依据,并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等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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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真听取案件通报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承办人以及值班律师等人先后发表意见,高度肯定我院对拟不起诉案件开展公开审查的做法,并同意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林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作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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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参会人员表示,不起诉公开审查这种形式很好,体现检察机关加大检务公开、促进公正司法的力度,有利于提高司法机关的社会认同度,最大限度的修复社会关系,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体现检察价值,同时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置于“阳光”之下,保障了司法的公开、公正、公平,今后将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检察机关举办的类似活动。

下一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公开审查、带案下访、远程视频接访等手段,畅通群众信访通道,搭建便民连心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尽最大努力打造更加优质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审核:谢景东

文字:冯啟津

编辑:陈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