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十堰已有242人驾驶证被吊销 其中两人终身禁驾

秦楚网讯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熊伟 陈霞 报道:4月29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获悉,2020年以来,全市(含县市)共有242人被十堰公安交警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有两人将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图为十堰交警查处酒驾。资料图片

127名司机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照

2019年7月,男子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北京路被民警拦下。经过检查,张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法律规定,民警对张某依法做出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

2019年12月,男子刘某驾驶一辆已经报废的摩托车上路被民警拦下。民警检查,发现刘某不仅驾驶的车辆属报废车辆,而且还属于准驾不符。根据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其吊销驾驶证并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据悉,在此次被禁驾的司机中,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司机有113人,5年内不得申领的司机有127人。

民警介绍,按照法律规定,吊销驾驶证并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情形主要有8类,包括: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的人驾驶的;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主要有两种情形: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并且十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酒驾出交通事故找人顶包被终生禁驾

2019年4月27日5时47分许,卢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十堰火车站方向往白浪郑家湾方向行驶,行至白浪中路中诚大酒店门前路段时,将行人撞伤后弃车逃逸。事后,卢某打电话让他人顶包被警方查处。后经鉴定,在卢某的血液中检测出酒精成份,含量为25.68mg/100mL,经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认定卢某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卢某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的处罚。

据悉,此次被终生禁驾的两名司机中,还有另外一名司机李某,是因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构成犯罪。

2019年6月26日14时17分许,李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北京北路万达广场停车场出口路段,将一路人撞伤。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逃离现场。后迫于警方压力,李某自首。经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调查认定: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民警介绍,有两种行为可构成终生禁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