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期】首次!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7月30日

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因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作无罪辩护,该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我院对该案开展“听庭评议”活动,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员额检察官共同听庭进行评议。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围绕犯罪构成、争议焦点等进行发问,思路清晰、观点明确,依法有力的指控了犯罪。

庭审结束后,各评委对公诉人仪表、文书质量、个人业务能力等方面作出评议,并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给予肯定。

该案是我院首次开展“听庭评议”活动的案件,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检察官之间的学习交流。今后,我院将持续开展“听庭评议”活动,并将其规范化、机制化、常态化,以促进员额检察官个人素能的提升,确保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