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高速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示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严格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豫公通〔2009〕135号)的规定,在全市高速道路新增设置13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已通过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道路交通测速设备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检验。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7日公示公告,2020年5月8日正式启用电子监控设备,针对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反标令标志指示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接打电话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
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商登高速1公里机场收费站上站
商登高速1公里机场收费站下站
商登高速15公里宁陵南收费站上站
商登高速15公里宁陵南收费站下站
商登高速37公里睢县东收费站上站
商登高速37公里睢县东收费站下站
商登高速45公里睢县西收费站上站
商登高速45公里睢县西收费站下站
济祁高速91公里永城北收费站上站
济祁高速91公里永城北收费站下站
郑民高速107公里白云寺收费站上站
郑民高速107公里白云寺收费站下站
连霍高速439公里连霍高速转郑民高速东向西
来源:商丘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