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法规修改后,农村户口更更更值钱了

2020年元月1日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让农村户口又镀了一层金

新《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主要涉及到了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农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三个方向

农村宅基地

新《土地法》主要的修改为:

《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

结合当前的宅基地确权及办理产证的动作。

也就是说,宅基地(办理不动产证后)可以正常办理银行贷款,如果不需要住,可以有偿退出。

城镇居民能否去农村购买宅基地使用呢?

答案是不可以

2019年10月16日农村农业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表示,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严禁城镇人口下乡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根据宅基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制度,如果农村户口迁出为城镇户口,村里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不能进行修整和翻盖,如果房屋倒塌宅基地应由农村集体收回。

农村集体土地入市

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享受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权利

简单来说,依法登记、规划为商业、工业等经营性用途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按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农村闲置的商业、工业用地,可直接入市交易。

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盘活存量土地,人口流入型城市的周边农村、村内有厂企的,将迎来进一步的发展。对于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农村集体,作用不大。

也有人会担心这是不是给农村小产权房屋的"转正机会"。

单纯看法律规定来说,不太可能。首先集体经营性用地的用途必须为工业和商业,不存在住宅类型的产权,这类集体土地一般的原用途为村镇自办企业或者是农产品流转平台,产权为50年或者40年,不存在70年产权

征收农村土地

1、征收土地要求更加严格

《土地管理法》征收农村土地的要求

第四十五条为《土地管理法》新增条款,详细规定了可以征收农村土地的情况。

2、征地补偿金额更高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将"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收入有保障"作为立法要求

在征地补偿上,原来的《土地管理法》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按照年产值倍数法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机制不健全。新法规定按照片区综合地价进行补偿,补偿将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也就是说,新法规定的土地补偿标准,将考虑到未来的发展情况,而不是单纯考虑当前的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