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培育鄉村社會“善治”土壤——推進城鄉基層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系列評論

評論員

我國古代傳統治理有一個重要特徵,就是“皇權不下縣”,縣以下鄉村治理骨幹力量不是“官”而是“民”。這種“民”與普通民眾的區別,在於擁有高於平民的道德人望、學識財富,以及人生歷練,要麼是還籍官員,要麼是宗族長輩,要麼是耕讀傳家的世家子弟……在古代鄉村社會,這些人便擔當起鄉村治理及社會秩序維護的重大責任。

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政權設置下伸至鄉鎮,“新鄉賢”成為黨和政府推行鄉村治理和維護鄉村秩序的重要依靠力量。“新鄉賢”是指那些“心繫鄉土、有公益心的社會賢達”,諸如老幹部、老黨員、老教師、老戰士、老模範等等。“新鄉賢”的廣泛存在和巨大影響力,成為鄉村社會實現“善治”的肥沃土壤。

推進城鄉基層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優化培育“新鄉賢”群體這一“善治土壤”極為重要。2019年1月,通江縣在全市首次、全省率先創設政協“新鄉賢界”就是一項重要的優化培育措施,意味著“新鄉賢”作為一個社會階層得到確認並正式參與社會治理。入選通江政協新鄉賢界別的縣政協委員,正式代表全縣486位“新鄉賢”人士參政。

通江縣政協新鄉賢界別的創設,把“新鄉賢”群體參與社會治理納入體制內,在制度層面具有創新意義。2018年四川省委“1號文件”明確要求“設立政協新鄉賢界別”。為了創設“新鄉賢界別”,通江紮紮實實做了許多“功課”。首先是建機構,在49個鄉鎮292村建“鄉賢研究會”及其分會,以及村級“參事會”,大大提高了“新鄉賢”階層的組織化程度;其次是建制度立規矩,包括新鄉賢“選樹制度”“禮遇制度”,以及確立“禁止營利”原則和“准入門檻”“退出機制”等;第三是開展活動,如開展“四進”活動等。

從文化角度看,通江優化培育“新鄉賢”文化有優勢,主要得益於該縣鄉賢文化傳統深厚。諸如李蕃、李鐘壁、李鍾峨“三李”父子檔,以及李榮祿、向翀、向玉軒等通江歷史文化名人都作出過貢獻,其聲名至今為人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