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集体意识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记者 朵海平

报道) 对于海西州很多人刻板的印象是可能矿产资源丰富,但又是光秃秃的不毛之地,与野生动物栖息的环境感觉扯不上关系。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觉,不管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海西州栖息的野生动物数量,在青海都能排在前列位置,据一项普查数据显示,目前海西州共有野生动物190余种。

4月20日,“一法两决定”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海西州德令哈市,开展了三天的执法检查活动,期间到柯鲁克湖、白水河管护站、柏树山、陶斯图管护站以及永新农牧有限公司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

“州政府怎样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的宣传?在执法过程中对于野生动物的伤害和救助行为是如何判断的?救助野生动物正确的做法是什么?要注意些什么……”在20日下午举行的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成员详细询问海西州政府开展“一法两决定”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情况。其中省人大代表浮怀琳关于保护和救助野生动物提出了几个细节的问题。

对此,据海西州林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州积极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利用“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环境保护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等组织开展了多次室外宣传活动。并让全州林草系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进村入户、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要点和要求。年初,还主动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热线电话,积极听取、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意见。从而营造禁食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又提升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

同时法律法规的宣传形成了上下联动,发挥管护员的宣传作用。苏守成是陶斯图管护站的工作人员,他平时的工作除了日常进山巡护之外,还有向牧民、游客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的任务。“我们向他们发放宣传本,要是遇到不识字的老乡,得要口头一遍遍告知。”苏守成告诉记者。

苏守成本身识字不多,但在陶斯图管护站区域内活动着多少种野生动物,什么动物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什么又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什么动物被伤害后要面临什么样的处罚,他都了如指掌。“法律规定伤害野生动物有两种处罚,一是罚款,二是刑事责任……这些内容我们每天得组织学习,州里也会定期来培训。”苏守成对记者说。

陶斯图管护站工作人员苏守成

海西州这样的宣传手段取得了明显效果,在老百姓中逐渐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集体意识。截至目前,海西州森林公安局共救助狼1匹、猎隼2只、苍鹰1只、兀鹫1只、藏狐1只、大天鹅1只、马鹿幼崽1只、大鵟幼鸟3只、兔狲幼崽和鹅喉羚各3只。

“救助的野生动物大部分是群众捡到后,主动送到救护站的,在前不久就发生过热心群众救助一只幼隼的事情,当时德令哈市民李先生在去往蓄集峡的路边雪地里捡到一只幼隼,立即打电话给我们请求救助,我们的民警闻讯立即赶往蓄集峡将捡到的幼隼带回。”德令哈森林公安局民警李亚宁告诉记者。

“群众都知道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不仅要救助,而且怎样救助,他们一般会现场拍照,留下第一现场的资料,然后会给我们打电话救助,给我们提供了该野生动物是否受到人为伤害的判断依据。这都是老百姓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意识提高的表现。”李亚宁介绍说。

在严格落实和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下,海西州着力加强濒危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不断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州野生动物栖息环境逐渐恢复,野生动物数量呈稳定增长趋势。目前,全州共有野生动物190余种,其中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雪豹、普氏原羚、金雕等16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棕熊、大天鹅、马鹿等37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斑头雁、赤麻鸭等31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