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防控:中国人心中的“天佑中华”观念

近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肆虐,在生死危机的刺激下,一场全民参与的如何防治肺炎的讨论也随之展开。信息首先从相关领域的专家产生,而后传播到社会各界,最终衍生出各种各样的防治策略:勤洗手,戴口罩,酒精杀毒常通风,这是基础操作;抽烟防毒,援引非典假数据;喝酒杀毒,酒精消毒下的新说;盐水漱口杀毒,谣传钟南山院士曾凭此法一战成名;还有各种中医汤药防治,真假不知。这五花八门的策略背后,一方面是各方工作人员在前线战场的舍生忘死,另一方面是普通群众春节假期大门不迈的静观其变,而所谓静观其变的精神内核,一个是“命里有时终须有”的处变不惊,一个是“天佑中华”的民族关怀,这两者虽然落点不同,但都是中国本土“天命观”的深刻反映。

以脚见运

一、天命观在中国社会的普遍反映

《论语》有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听天由命的说法向来屡见不鲜,并在历史长河中逐渐成为中华民族重要的生命密码。每当发生重大灾难,往往可见“天命佑我”意思的话语盛行,每在灾难无法挽救,则又有“天要亡我”。在个人层面,福禄寿夭等各方面的人生发展都时常与“命数”相提并论,贫富生死、贵贱穷达,都是自有定数。虽则这往往被归于迷信,但“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这就是命”等影视歌曲的流行话语依旧表现了天命观的生命力。而接受了现代科学教育的人们,也时常无可避免的冒出“命中注定”之类的表达。

这就是命

新文化运动时期,梁启超在《国民日日报》发表《革天》一文,谓:

“中国数千年来之学子,莫不以天为最大之指归,以便为其通词之地。凡遇有不可思议、无可解说之事,辄曰天也地也,而人相与信之。因有此迷信,而遂生出误点。一误以事之成为天命所归,而妄欲得天者,假符窃诚,以扰乱天下之安宁; 一误以事之败为此天亡我,而失势者,遂任意丧志,一齐放倒,以沮败人群之进步。”

梁启超以“天命”为迷信,谓其阻碍国民之客观性与积极性,是中华民族的一大病症,要革除之,自是有其历史背景,这里无需多谈。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以事之成为天命所归”、“以事之败为此天亡我”,精准得道出了天命观的一般表现;另一方面,梁氏此说所描绘之情形,亦符合今日之社会环境,只是今日民众普遍将天命放得离个人较远一些,“命中注定”的意识更弱,这自是科学教育的一大进步。但更需要注意的是,天命观不能单纯的归于迷信。西方宗教神学的各种宿命论认为:“事情是由某种力量促成,顺理成章的发生”。在宿命论的框架之下,人的主观能动性遭到无限压抑,在各项事务中如同牵线木偶。但中国的“天命观”则更富有“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积极色彩。要准确把握中国“天命观”的精神内核,这就需要从本土哲学的发展脉络进行深刻剖析。

二、天命观的哲学起源与发展

殷周时期的传统天命观

“天人合一”是“天命观”的逻辑基础,唯有天人之间具备密切联系,天之所命才能到达于我。

而人所具有的这一秉性,最开始是以“德”为表现。于是,探究天命观的起源,需要从先秦“德”观念开始。

德今义为道德、品德,探究它的古义,有各种说法,其中似以晁福林“获得说”更佳。《释名·释言语》:“德,得也,得事宜也”。德即为获得、得到之意。一方面,在商人的观念中,人的一切所得都来源于神意,由于神的指点迷津而有所“得”。另一方面,商人存在着对“天”的崇拜,天被视为至高神、上帝神,国家命运的走向受到天的管控,如《尚书·盘庚》记载:“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因此,在“天”与“”的相互运动之中,殷商逐渐形成“天德合一”的宗教神学意识。《尚书·多士》曰:“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泽。”国家唯有德则受天命而长治久安,天命唯有德而下临国家,从而形成“天命有德”的天命论。

周代为“德”注入了新的内涵,其将民众作为了“德”的落点,讲究“敬天保民”,民听既是天听,惜民既是惜德,使“天命有德”的观念进一步完善,在人世间建立了天命的另一个端点。《礼记·中庸》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若要想获得天命之照料,则要“明德慎罚”,不然“天命糜常”,若失治民之德,则国家破碎。于是,随着对“德”的内涵的补充,周代天命论被赋予了道德色彩。

“命”“令”

但是,总的来说周代在天命观上和商代一脉相承,都将“天”作为至高无上的主宰,将国家的盛衰与天命密切关联。而因为“德”主要指国运之“德”,涉及于集体层面,天命在这一时期亦更注重于国家,对个人的关注较少。

随着西周末期政治腐败,作为西周政府统治权威的“天”受到广泛质疑,社会上“怨天”、“骂天”之潮蜂拥而起。在这一背景之下,天命观实现了从“天德合一”到“天人合一”的转向。郑国政治家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迩。”因为周德之暴虐与人民之向往幸福的矛盾,人民急迫需要另一个代表正义的“德”,这就使“德”散发于社会每一个体的心中,

“德”内蕴于人,国运之德变成个人之德性,“德”不再用于描述集体层面,而用来描述个人层面,天命由此实现了对个体的直接对接。

传统天命观的发展与确立

春秋之际是天命观产生重要变化的时期。中国哲学中一般认为,作为哲学概念的“天”具有义理之天、主宰之天、自然之天三重含义。殷周时期的“天”杂糅了这三者,在春秋时期通过“命”与“天命”的界定而初步分化。与“天”的分化和“”的下移同时,传统天命论也产生了三种分化。一是义理之天主导的道德论,即传统德性天命论的个体化;二是自然之天主导的命运论,即在传统天命观受到剧烈挑战后,对于个人命途无常的补足;三是邹衍所创之“五德轮回说”,为传统天命观在国家命运层次上的延续。随着这一深刻变化的出现,中国本土“天命观”初具规模,而影响后世。

义理之天主导的道德论主要在儒家中得到集中体现。

孔子作为春秋时期的人物,亲历了西周的衰落,认识到“命”与“天命”的不同。

《论语·为政》:“五十而知天命。”

《论语·宪问》:“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

《论语·颜渊》:“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论语·雍也》:“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牅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徐复观认为所谓“知天命”意为“证知了道德的超经验性”,即“天命”之“天”为一超经验的道德统一体。此正是《宪问》中所说,人通过不断的道德修养,可上合于天。又比较后两则出现之“命”,便可见孔子所谓之“天命”富有道德伦理意味,为义理之天之命,并掺杂了一些主宰之天的人格神味道。而“命”则蕴含生理色彩,有自然之天的意味,为人自然之命,无可估计,不可改变。孔子更加注重“天命”,而对“命”则持“敬鬼神而远之”的冷淡态度,如《论语·述而》:“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与予何!’”表示天命佑有德之人。盖儒家主讲道德教化,唯“天”具道德色彩,受教之人才有学习之动机。

孔子讲学图

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一般被认为是七十子所作,是儒家在孔子之后的重要作品。其谓:“性自命出,命自天降。”在继承孔子义理之天命的基础上,开始试图将人之德进一步深化为德之性,认为天命与人的关联,不仅为内蕴于心的个人品德,而为关乎生命基础的人性。至此,自远古时期用以表示“得”到西周用以表示“礼制”,“德”一变而为传统哲学话语体系中的“性”,成为道德天命论下天人之间的唯一联系。到《中庸》这一观念进一步得到挥发,其开篇即言:“天命之谓性”。《性自命出》时,命与性之间还是一个双向的联系,“命自天降”虽则不至于不降,但体现了一定的条件,而“天命之谓性”则之间使性受天命之制,是天命在人的直接体现。

孟子在《中庸》之后,继承了前者对于性的说法,对天人关系作出进一步解释。《孟子·尽心上》:“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同篇又说:“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因人有四心,而性有四端,通过对性的自觉,人借此沟通天命,达成联系。

在这里,道德天命论最终以儒家性善论的形式得到落实,它将富余道德意义的人性单独摘出,作为天人之际的节点,人在这一框架中保持着积极进取的态势,成为中国本土“天命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宋明理学的新发展中出现进一步强化。

自然之天主导下的命运论即为儒家中的“命”观念,散见于各家,而在道家中具有突出意义。老子哲学中认为“道”是最高实体,而没有“天人合一”的概念。他将“有物混成,先天地生”作为宇宙观的基本组成,体现了自然主义的色彩。“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的自然属性压过道德和神圣属性,天命更加表现为自然之天对人的命运安排。

《庄子·德充符》:“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

《庄子·德充符》:“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唯有德者能之。”

《庄子·秋水》:“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

庄子继承了老子的思想,认为天命体现在人生之各种生活领域。对这一天命的态度,其虽也点出了人德,但认为德的作用就在于不抗衡天命,真正的听天由命,对所谓天命采取顺其自然的态度。于是,他将天人两相对立,认为人无法对天施加丝毫影响,只有完全抛弃人的属性,“与天为一”,才是对待天命的正确态度。荀子对此评价说:“蔽于天而不知人”,则是认识到其过分强调天命之不可违逆,而与西方宿命论相似。但是,

此种天命是现实社会中所讲“命运”的本来含义,它在往后的历史发展中,与道德天命论齐头并进,两者之间相互吸收,共同构成了民俗中的“天命观”。

庄周梦蝶图

不管是义理之天主导的道德论,还是自然之天主导的命运论,都是春秋之际随着“德”的下移、“天德合一”变为“天人合一”,而出现的天命施加于个人的体现。不过,立足于国家层面的传统天命观也未曾消失,以邹衍为代表的“五德轮回说”是传统天命观的全新发展。“五德轮回说”似与《左传》有离不开的关系,有学者指出,《左传》的历史观表现为一种“天德合一”的灾异控制论,天若有应,人必感之,这一途径主要为天象、梦境、异事、占卜等。邹衍吸纳这一神秘史观,将西周“制度”之德抽象为神秘概念,定义为土、木、金、火、水五行,又将五行视为天之组成,从而形成独特的天命观念。“五德从所不胜,虞土、夏木、殷金、周火”,认为王朝更替在于五德轮转,而这“德”之所受直接来源于天,“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天命观的这一方向具备浓重的政治性,秦始皇一同天下后,即以“水代火德”,而以秦受水德。到汉代,

随着董仲舒“天人感应”论的提出这一观念得到进一步完善,又随着两汉谶纬之说的风行,五德学说更加披上一层神秘色彩,并遗存后世,成为中国历史上国家层面上天命论的官方理念。

五德轮回图谱

三、中国“天命观”的核心精神

回到前文梁启超之说,则“中国数千年来之学子,莫不以天为最大之指归”,并不能仅仅归于迷信。虽则在专制集权与灾异控制论的作用下,“天命论”不可避免的染上迷信的痕迹,但对这种活跃于底层民众的“天命”进行深入考量,其背后的意义与士大夫阶层所秉“天命”别无二致,都体现着作为人对善与美好的追求。钱穆曾说:“‘天人合一’观念实是整个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之归宿处”,又说:“中国文化过去最伟大的贡献,在于对‘天’‘人’关系的研究”。盖整个春秋时期的学术走向,都与天人关系和天命观的衍变密切相关,而春秋之学术关乎中国传统之学术,则无怪乎天命观在中华民族具有莫大影响。

民族魂

事实上,中国“天命观”实际上包括个人层面的道德论、命运论与国家层面的五德始终说。但在实践中,道德论往往和命运论相交织,道德论以命运论为背景,命运论以道德论为动点,既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又承认天的客观性,“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是中国本土“天命观”的确切表达。

因此,中国的“天命观”类型主要从“天人合一”出发,以道德价值为核心,人正是通过对个人或集体道德的不断圆满,而获得天命的不断照顾。而作为其反面,因“天命不唯常”,故在此类型之中始终充斥着德性的不满与进取。总而言之,中国“天命观”的主要精神是一种谦逊的保留。“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正是这样的一种体现。

另外,随着民主革命的胜利,旧五德始终学说逐渐被抛弃,国家层面的天命观渐渐与个人形成隐性的联系,国家命运联系个人命运,国家前途联系个人修养,国家被人格化,其盛衰荣辱应观其民族精神之特性。于是,这似乎再次回到了遥远的从前,即: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