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登记 从我做起
《反恐怖主义法》规定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
业务经营者
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登记
对拒绝查验或身份不明的
不得提供服务
发现可疑情况
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案例①社旗案例
2018年5月21日,社旗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社旗县赊店镇某商务宾馆未按规定对住宿旅客身份进行查验。社旗县公安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
2018年5月24日,社旗县公安局再次对该宾馆进行检查,发现该宾馆仍未对住宿旅客身份进行查验。
社旗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86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宾馆处以10万元罚款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元罚款处罚。
案例②桐柏案例
2018年6月10日,桐柏县公安局民警对桐柏县某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未按规定对住宿旅客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桐柏县公安局对该酒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
2018年6月21日,桐柏县公安局民警再次对该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仍未对住宿旅客身份进行如实登记,桐柏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86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宾馆处以10万元罚款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元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