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世显赫”的高富帅被刑拘,只因发布了这些照片

今日,广州公安机关将一名网上发布淫秽信息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他还是一名南航的员工,我们看下相关的情况。


‌境外网站发布自己同学的淫秽照片

犯罪嫌疑人高某,在境外的社交网络上发布很多淫秽照片,令人难以接受的是,照片里面的人居然是他的高中同学。

照片很多是女生的生活照,还有一些则经过处理,将受害人头像拼接到裸照上。

除此之外,还附上一些下流的言语和淫秽的信息。

事件被曝光后,当地公安机关将高某刑拘,他的所在单位也将其解雇。


‌成功人士,吹嘘家世显赫

据新闻报道,高某的同学告知,高某在别人眼中是一名成功人士。

高某在2018年毕业后,就进入南航工作,还发朋友圈吹嘘自己当了央企的领导,年薪40万,别人都尊称他为高主任。

除了收入,这个高主任还炫耀自己在湖北、重庆都有房产。


‌构成什么犯罪?会怎么罚?

在这起事件中,高某有以下犯罪行为:

1、制作、传播淫秽照片,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涉及400张以上照片或者被点击2万次以上的,最高可判2年。

2、通过信息网络侮辱他人,高某在图片中配上侮辱他人的言语,触犯侮辱罪,最高可判3年。

还有,高某应该使用了翻墙软件,也违反相关规定,是否构成犯罪要看相关证据。


‌有案底以后就惨了

如果高某被判刑,他以后就惨了,很多法律都有规定,曾经犯罪的人员不得从事某个职业,笔者简单列举几个常见的:

1、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公务员。

2、检察官、法官、法院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

3、警察,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当警察。

4、教师,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取得教师资格。

……

大家可能觉得没什么影响不做以上职业就行了。

实际上,很多私人企业在招聘或者入职时,都要求员工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更何况国企。看来,以后高某只能考虑自己创业了。


‌写在最后

本来是“高富帅”的高某,现在肯定很后悔,好好的一份工作没了,自己的人设也崩了,等待自己的还有可能是牢狱之灾。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中国人在境外网站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刑法也可以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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