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保护 我行动

什么是职业病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四个特点

①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性有害因素,如果职业性有害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防止或减少职业病发生;

②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数是化学因素或物理因素,通常接触量是可以检测的,而且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病;

③在接触同样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④早期发现,合理治疗,较易恢复,发现愈晚,疗效愈差,而且不少职业病目前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

常见致病性职业危害

生产性粉尘

在作业过程中,如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矿山开采等均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引发矽肺病。

有毒物品

有些作业过程中,常能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苯乙稀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一定浓度,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死亡事故。

噪声和震动

在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震动会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缺氧

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

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高温作业

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

劳动者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工作中接触的各种有害烟尘、化学物、生物和物理有害因素,其重要的途径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吸收,因此劳动者应做好个人防护。

1.降低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要正确使用配备好的通风、排毒系统;

2.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并保持其洁净;

3.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更衣,在车间内不进食、不吸烟等;

4.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使用的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使其处于正常的运转状态,掌握正确的操作程序、安全技术,了解作业中的危险性及潜在的危害;

5.定期接受职业健康体检;

6.学会自救、互救知识,掌握基本的常用救护知识,包括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

综合来源: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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