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大镇2018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根据静人社发〔2018〕162号《关于选聘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通知》要求,现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李海船等138名人员安置到我镇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将拟安置人员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如对安置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面谈、网络等方式反映。若反映的问题查证属实,将取消被反映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资格,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安置到我镇各村村内公益性设施、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等公益性岗位就业。

受理单位:静宁县仁大镇人民政府

受理电话:0933-2311005

公示期限,2018年8月10日至8月16日。

附件:仁大镇2018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花名册

来源 | 仁大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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