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施行!太平经常点外卖、外出就餐的人注意

近日

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自6月1日起施行


值得关注的是

《条例》提出

推进分餐制和使用公筷公勺

同时加强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监管



《条例》

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条例》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根据现实需要,规定小餐饮取得备案证明后,可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销售食品。提供入网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经营资格。


加强对网络食品交易

第三方平台的监管


《条例》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多次出现入网食品经营者违法经营或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对平台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就问题食品如何处理

《条例》增加“依法召回”的要求


明确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存在可能引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紧急情形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暂停生产、销售、购进或者依法召回相关食品和食品原料。


《条例》还提出


引导全社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推进分餐制和使用公筷公勺,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来源:安徽日报

原标题:安徽重磅发布!六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