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根据《中共格尔木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为主题,我院举办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4月15日,我院结合工作实际,选派4名干警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在活动中,检察人员向来往群众宣讲了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传染病防治法、复工安全、非传统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人(次),解答相关问题10余次。

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经济安全、文化安全、技术安全、信息安全等非传统安全的重要性。国家安全关乎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切依靠人民,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