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丨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志刚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一审开庭


8月21日,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志刚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南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春燕亲临庭审现场指导,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守国、员额检察官刘劲松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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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审查,被告人李国滨、高永平为达到非法拆迁的目的,伙同被告人徐志刚、王占伟、崔彬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徐志刚为首,以被告人王占伟、崔彬、高永平、李国滨、孟晓宇、徐震、常洪民、徐凯、代建军、崔宏、王明鑫、王广龙、郑飞、段金楠、王强、赫英俊、潘松、苏晓明伟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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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徐志刚伙同被告人李国滨、高永平、孟晓宇、王占伟、崔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二款,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志刚伙同被告人王占伟、崔彬等人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志刚伙同被告人常洪民、郑飞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应当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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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该犯罪组织成员还涉嫌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鉴于本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为确保案件质量,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庭前会议,为开庭审判做好了各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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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庭审中,公诉人通过远程庭审系统与被告人连线,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做到案件审理与疫情防护两不误。


文字:魏 重

编辑:李 良

图片:刘博宇

来源:南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