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研究倾向性问题谈(二)曲解式繁琐考证

热衷于曲解式繁琐考证,忽视逻辑的理性思考,让前人错误的观点牵着鼻子走

历来一直存在有研究者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这也是其他古代文献研究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比如把“生生之厚”(第五十章)与“求生之厚”(第七十五章)混为一谈并进行繁琐考证,比如把“敝则新”(第二十二章)与“能蔽不新成”(第十五章)搞到一起,非让它们表达一个意思。特别有研究者将“信不足焉,有不信焉”(第十七章)断句为“信不足,焉有不信”,又将“焉”释为“于是”,多角度违背古汉语语法。在帛书本《道德经》问世后,本来可以对王弼等本的第十八章拨乱反正,但直到郭店楚竹书问世,研究者们也对“案(安)”字视而不见,将本来荒谬的“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奉为辩证思想。其实研究古籍,在训诂过程中,更要注意逻辑思维,避免出现后人人为的让古人胡说。

在解读《道德经》编著本书的后期阶段,我开始参考其他人的解读。在这个过程中,发现有不少人因循前人错误的观点,这个情况在许多章节存在,最典型的就是对第十八章的解读。如果不跳出前人各种说法的窠臼,对老子的个别解读就可能永远停留在错误上,或者在错误中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