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制定《关于依法保障疫情防控阶段复工复产十条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严厉打击妨害企业复工复产违法犯罪,积极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通过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安全生产秩序,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妨害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为有序复工复产、稳定生产秩序提供法治保障。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执法秩序、暴力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伪劣产品、假药劣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的犯罪;依法严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非法经营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车匪路霸、插手物流运输、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破坏交通设施等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厉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及各种金融诈骗类犯罪、趁机实施高利贷、“套路贷”和其它严重妨碍企业复工复产的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二是贯彻罪刑法定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四是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保障复工复产企业合法权益。
五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关注民生,抓实企业安全风险防范。督促行政职能部门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野生动物、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职能宣传,防范餐饮、药材经营、工艺品制作加工等行业因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政策不知情,而发生不规范经营情形;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必需品的市场监管力度,保障市场供应;消除防疫医疗废物回收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废弃口罩非法牟利。
六是充分发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畅通涉刑案件流转渠道,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联系,切实将行刑衔接工作前移,依法监督复工复产期间劳动者被欠薪案件的司法移送,调动劳动者复工复产的积极性;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案件司法移送的监督,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对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案件开展专项立案监督。
七是积极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区域治理体系建设中,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化解社会风险。不断丰富检察服务e站内容。设立复工复产专栏,从法律层面助力企业单位复工复产;完善“十进百家千人普法”、“以案释法”等栏目内容,及时上线北京检察机关办理的各类涉及复工复产案例。按照检察服务e站确定的e金融、e民企、e社区、e乡村、e国企等十个“e”模块分工,逐步提供品牌化、专业化、体系化的检察服务,在办案中防疫,在防疫中依法履职。
八是加大案件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全面做好复工复产阶段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好“因疫受损”群体矛盾纠纷和排查化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预防、预警排查、制定预案、多元化解;依法维护律师代理涉复工复产案件的合法权益,引导律师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实现查询案件信息、阅卷等工作。依托即将试点运行的政法办案智能管理系统,通过公检法办案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增强排查、预警能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努力维护区域社会稳定。
九是突出重点,精准服务,为复工复产提供良好的检察产品。制定印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法律知识手册》。将相关政策文件、复工复产和企业疫情防控涉及的法律问题编辑成册,做好普法宣传,为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支持。依托检察服务e站,强化对农村复工复产工作的法治服务和保障。依法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尤其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以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违法行为;与农业农村局、多元化调解中心合作,通过线上房检云课堂等方式,重点加强农业农村法律宣传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农村发展。制定《涉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关法律知识手册》,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服务,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十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暖企护企良好氛围。充分报道联防联控措施成效,生动讲述防疫抗疫一线及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的感人事迹;积极寻求与各级媒体合作,统筹线上线下宣传渠道,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暖企护企”良好氛围;广泛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群众的集中诉求,为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房山检察微信公众号)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