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后妈层出不穷,我们该怎样保护祖国的花朵?

这几天,黑龙江佳木斯4岁的小女孩茜茜被继母虐待住进ICU的事件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

说实话,已为人母的我只看到标题都已经难过不已,我甚至不敢去看那些新闻中的文字和图片,即使模糊处理了也能看出孩子被折磨的遍体鳞伤,让我心如刀绞...

如今,茜茜已经被转到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因伤势严重有生命危险正在全院会诊中。

从童话故事到社会现实,后妈几乎已经成了恶毒的代名词。

陕西渭南的6岁男孩鹏鹏,长期遭受继母殴打虐待,颅骨75%粉碎、双目失明、全身瘫痪,经过一年多的治疗,仍处于半昏迷状态...

还有山东栖霞3岁男孩,遭继母拳打、嘴咬等方式多次虐待,导致身体多处受伤...  

就连如今火遍全球的李子柒也曾透露,6岁时被继母拽着头发往水沟里摁,被打得半死不活...


为什么后妈那么恶毒?

1.人性

恶不恶毒,其实无关于身份,不是所有的后妈都虐待孩子,关键看人性。

有些人自己玻璃心,本事不大、脾气不小,内心敏感而自卑,自我价值感低,当他们在生活中压力大、失意等等的时候,就只能通过恃强凌弱、欺负弱小才能获得控制感和成就感

这样的人即使是亲生父母,也会将自己失败人生的挫败感发泄到弱小的孩子身上。

他们泯灭人性的行为背后,透露出严重的心理问题。

2.“缺位”的父爱

后妈和孩子的相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婆媳关系”都是本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因为这个爸爸的存在而生活在一起。

爸爸如果能够好好爱孩子,那么后妈就算做不到“视如己出”也可以“和平共处”。

然而现实情况是这个父爱是“缺位”的,鹏鹏的爸爸经常外出打工,留下孩子和继母一起生活,茜茜的爸爸则是视而不见、坚称自己并不知情。

“缺位”的父爱一方面使得照顾孩子的重任都压到了后妈身上,另一方面将爸爸自己对待孩子的底线抹去、让后妈有恃无恐,这些都更加剧了后妈拿孩子发泄的行为。

为什么恶毒后妈层出不穷? 

1.犯罪成本太低

 面对这些手段残忍、令人发指的虐童事件,大家都觉得这些施暴之人心肠歹毒到不配做人,即使是死刑都太便宜了他们,恨不得让他们十倍百倍的去经受带给孩子的伤痛,然而事实是什么?

 鹏鹏案里的继母孙小倩获刑16年,鹏鹏的亲生父亲在孩子住院治疗期间仍多次失联,即使这样,虐待罪和遗弃罪数罪并罚也仅获刑3年。

 而山东栖霞案里也只是3岁男孩的继母被刑拘,并未查询到任何有关男孩儿父亲受到处罚的报道。

无辜的孩子就算没有因此丧命,身心也经历了巨大的伤痛,而这些罪大恶极的施暴者和助纣为虐之人却并未因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2.道德制约不够

传统的养育观念里,孩子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应当受到尊重的个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孩子更像是父母的一个作品,父母有权斥责打骂孩子。

在这样的观念影响下,不少人觉得父母管教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棍棒底下出孝子,怎么打骂也是别人的家事。

这些虐童案里不少邻居都听到了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再加上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持,他们大都选择了不掺和别人的家事。

我们该怎样保护祖国的花朵?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美国在儿童保护上从预防、保护、处理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

国会自1974年陆续通过了《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收养自助和儿童福利法》、《儿童保护法案》、《儿童虐待预防与执行法案》、《儿童虐待与忽视》等一系列法案。

这些法案明确界定了儿童保护工作的对象、任务,赋予机构介入家庭实施干预措施的权力。 

日本于1933年就制定了《儿童虐待防治法》,其中对虐待儿童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非常细致的说明。

芬兰儿童保护工作者最主要的办事依据是《儿童福利法》,该法对儿童权力以及政府援助儿童的职责有明确规定,此外,芬兰涉及儿童保护的法律制度比较健全,相关工作人员遇到各种难题基本都能从法律条文中找到答案。

相比,我国现行的《妇女儿童保护法》中只有6处涉及儿童保护且表述笼统,而《未成年人保护法》近年来更是让大家纷纷感慨它几乎成了保护未成年恶魔的工具。

我们可以借鉴上述国家在儿童保护方面的经验,尽快建立健全预防、处理儿童伤害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可将儿童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官员考核体系,让孩子们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2、成立儿童保护机构

除了法律体系不健全,我们也没有专门的机构来负责虐童案件中的报告接收、紧急救助、调查、安置等环节。

我们可以参考美国的儿童保护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各级儿童保护机构,设立儿童保护服务办公室。

当儿童处于危险中时,他们有权迅速采取行动以保护儿童,并展开调查以及妥善安置儿童。

同时还可以鼓励社会力量建立儿童保护的自愿组织,与政府相辅相成。

3、提高大众的儿童保护意识

尹建莉老师说:“追究一些恶性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的成长史,几乎全部可以看到他们童年时代极端严厉的家庭教育。可以说,几乎所有的极端残忍者,都有一个精神或肉体严重受虐的童年。”

也就是说,受虐的孩子在长大之后极可能从受虐者变成施虐者,开始新一轮的恶性循环,因此,保护儿童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重新审视我们的家庭教育可以发现,在一些受教育程度比较低的父母当中,传统的养育观念仍然占据主导,尊重儿童作为独立个体的现代养育观念仍需要大力普及

同时,可以加大儿童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保护儿童成为社会共识。

本是含苞待放的娇嫩花朵,却在无情的摧残下凋零。面对这些虐童案件,我们可以冷漠置之,也可以积极呼吁,愿祖国的花朵都能沐浴雨露和阳光,在爱的呵护下健康成长。

关于保护孩子,你还有哪些建议,欢迎评论区分享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