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丹凤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兴龙等同志任免职通知》,具体名单如下:
任命:
刘子龙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志丰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免去县中小企业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刘炜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校王立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
赵虎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田忠良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
樊全明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冀忠敏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哲同志任峦庄镇司法所长(兼)
刘鑫同志任蔡川镇司法所所长(兼)
李兴龙同志任商於古道文化景区管理委员会丹凤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永红同志任县行政干部学校校长;
彭博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
贾明慧同志任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正科);
周书军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张伟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昊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兵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兼)、正科级信访督查专员;
屈涛同志任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县政府正科级总督学,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梁鹏飞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局正科级督查专员;
马锋同志任商於古道文化景区管理委员会丹凤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商於古道文化景区管理委员会丹凤办公室综合协调科科长职务;
刘建宁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书民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队长,免去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职务;
王旭同志任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媛同志任县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鑫同志任商於古道文化景区管理委员会丹凤办公室规划设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丹文同志任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丹武同志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朝阳同志任棣花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书政同志任蔡川镇农业合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琪同志任武关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同志任铁峪铺镇市场监督管理办公窒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勇同志任寺坪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召同志任竹林关经济发展和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开强同志任竹林关镇农业合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程飞同志任竹林关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丹雅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退休;
王荣同志县公安局龙响派出所长职务;
李敏玲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山宝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贾建锋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何彦文同志县国库支付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李建民同志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单慧霞同志县考试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待遇;
金永鸿同志蔡川镇司法所所长(兼)职务
贾盘龙同志峦庄镇司法所所长(兼)职务
在机构改革中涉及撤并或更名部门的原任职务自行消除。
张炜同志商於古道文化景区管理委员会丹凤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冠军同志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谢华同志县行政干部学校校长职务;
巩英俊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冯永发同志武关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职务;
曹青同志铁峪铺镇经济发展和镇村建设管理办公窒主任职务;
李宏涛同志县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瑞峰同志县招商服务局局长职务;
党世文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职务;
王锋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王国宾同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丹锋同志县就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冲同志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蓬勃同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樊辉同志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巩学涛同志铁峪铺镇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一剑同志竹林关镇农业合服务站站长职务;
岳小龙同志寺坪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职务;
彭炜同志武关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职务。
(L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