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高管性侵养女案:恶魔,却有着伪善的面孔和精英的表皮

文:团子姐


由《南风窗》爆出的“高管养父涉嫌性侵未成年养女三年”事件,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和讨论。

其实最早这一事件被爆出的时候,很多人除了愤慨,还有震惊和不敢相信。


通常我们固化思维里认定的坏人,一定有着明显的特征:长相凶残,气质猥琐,很多都是社会边缘人士,缺乏社会认同和话语权。

而事件中的鲍毓明显然不符合这些想象和设定。

他是社会成功人士,精英阶层,衣冠楚楚,外表光鲜亮丽,事业成功,有文化有涵养,还有爱心。这样的一个人,热心收养了一个处于社会底层的小姑娘,帮助了一对孤苦的母女,怎么看,都像是一桩善行。这样的一个人,也很难让人把他跟罪犯、恶魔联系到一起。

所以小姑娘的妈妈被蒙蔽了。她很可能一开始也是充满了戒备和警惕——虽然受文化程度不高,收入有限,但是我还是不太相信,一个人,尤其一个母亲,会故意把自己女儿推到恶魔身边。很大概率,她是觉得女儿被这样一个成功人士收养,能有更好的前途和未来。

只不过,不知道她后来有没有发现鲍毓明的真实面目,那就不得而知了。也许一直没有;也许她发现了,却无力去对抗,只能默默煎熬和忍受;也或许,让我们再阴暗一些,她有可能从对方那里得到了一些好处,而默许着这种行为。

然而不管怎样,鲍毓明的事件里,李星星的母亲失职的事实是肯定的,毋庸置疑的。


而不得不让人深思和引起警惕的,还有另外一点。那就是,很多时候,坏人、犯罪者,往往有着伪善的面孔,精英的表皮。而且,他们往往有着很好的资源和人脉,可以摆平自己遇到的很多问题。想到这一点,不免让人不寒而栗。

鲍毓明也正是靠着自己良好的社会形象,相对容易地获得了李星星母女的信任,然后以养父的身份控制了李星星,对她实施了侵犯。

而之所以李星星的控告之路如此艰难和坎坷,也是源于对方有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广泛的人脉及资源,能一次次规避法律的惩罚,一次次逃脱应有的审判。

最近的消息,鲍毓明本人回应性侵养女事件,坚持称自己从来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与李星星相处,而认为是恋人。多么可怕,又多么狡猾的一个人。愣是把性侵这样赤裸裸的犯罪,要狡辩、美化称为温情脉脉的爱情。

他凭借权势、地位和老谋深算,毫无人性地说谎;为了满足自己扭曲的欲望,从经济到精神上全方位地控制一个孩子。

这样的一个成年人,岂是年纪轻轻,不谙世事的14岁小姑娘李星星,所能够应对和反抗的。最终只能被彻底控制,毫无还击之力。


当年我上高中的时候,我们的班主任,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也是学校的骨干,优秀员工,诸多荣誉称号获得者,就一直对女生进行性骚扰。

比如,言语上挑逗女同学;不经意的身体接触,摸摸手,拍拍屁股,捏捏脸,他称之为“爱的抚摸”;再比如,经常以补课的名义,单独叫班上漂亮的女同学到他的单身宿舍......

当时的我们,都只是十几岁的,处于青春期的懵懂孩子,说实话根本无从分辨他这种行为,到底是关心还是别有用心。更何况,他还有着老师的权威——在孩子心里,自己的老师和班主任怎么可能会跟坏人、罪犯这样的词汇联系到一起呢。

直到我慢慢长大,毕业,参加工作,才懂得,当时他那种行为,就是性骚扰,就是一种犯罪。我们班的很多女生,也是跟我一样,后知后觉,发现这个老师太可恶、太无耻了。

而类似我高中老师和鲍毓明这样的人,类似李星星这样的案件,这些年,我们真的听到太多太多了。中国台湾的美女作家林奕含,也是被表面正人君子的老师所侵犯,多年来始终无法弥补心理上的巨大创伤,在20多岁的年纪就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只是,再伪善的面孔和精英的表层,都掩盖不了他们的变态、恐怖,都掩盖不了他们赤裸裸的禽兽和罪恶行径。

这背后的原因很多,我们国家性教育的匮乏和缺失;坏人的狡猾和善于伪装;家长的忽略和轻信以及目前性侵犯定罪的模糊与艰难,等等。

我们普通人能做的,就是提高警惕,加强防备,再面对这样类似事件的时候,勇于站出来发声,不再沉默。

李星星是勇敢的,希望法律能够给出公正的判决,严惩侵犯她的人渣,希望这个姑娘以后再不会遇到这样的恶魔,经历这样的噩梦。

最后,分享今天看到很棒的一段话:

“如果说这么多社会新闻,

告诉了我们这些中年人什么,

那就是,如果有女儿,

不要教她乖和听话.

教她相信自己、坚持自己、捍卫自己,

教她平等和尊重是一切关系的基础,

教她不要为爱和性羞愧,

教她别温柔地被规训,

别被动地接受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