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员”改为“十六大员”,考证和继续教育工作开始了

一下子说撤消了,一下子又说‘恢复’了,“是真的取消了还是换了一种考核方式?”现在‘八大员’到底是个什么状况?


什么情况?


现在已经很明确:有考试,不过会以“培训合格”代替“统一考核”。

首先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八大员”在这近一年来所经历的变化:

2018年12月14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宣布停止“八大员”统一考核和发放工作。

2019年1月19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八大员”做出新的考核与证书颁发机制。

2019年6月28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推动新的“八大员”职业培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先是宣布停止“八大员”考核,仅仅一个月后却又发布了新的“八大员”考核机制。国家这样操作,当然是有原因的。

一、取消“八大员”,不是要降低门槛

处于建设施工领域一线位置的建筑八大员,即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他们的共同点是:既身处一线施工,又身负一定专业技术职责,在实践中反复摸索后固定下来,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有重要作用。可以说,八大员的存在,支撑着工程项目的基层管理架构。

正是考虑到“八大员”的重要性,住建部2011年发布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并对这些岗位上的人员作出了一定的要求和限制。

一直以来,很多企业在资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施工现场以及投标招标都需要用到“八大员”——也因为这些需要,催生了“挂证”这一产业。

企业为了资质办理、项目投标,找中介买证,真正在工程项目上承担岗位职责的人员却常常是“无证上岗”。业内长期存在“挂证”或“一人数证数职”的行业乱象,导致建设施工领域一线人员的专业度不可控,连带着工程质量也得不到保证。

基于这样的行业现状,也为了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进行职业资格清理。2018年12月,住建部官网发布《通知》,宣布停止“八大员”统一考核和发放工作。


二、改变“八大员”考核方式,是有原因的

国家宣布取消“八大员”后,涌现出了许多质疑的声音:“虽然‘八大员’一直以来也没有建造师、工程师证受重视,但好歹是工程的一线岗位,取消‘八大员’的话工程质量不是更得不到保证了吗?”

八大员的取消,最主要是为了整顿行业乱象问题,当然不是要取消岗位考核、降低行业的准入门槛。所以国家在宣布了“停止‘八大员’考核”后,仅仅一个月,便紧接着发布了《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八大员”做出新的考核与证书颁发机制。“八大员”变为“十六大员”,更换了考核和管理方式卷土重来。

让“八大员”以新的形式“回归”,国家自然是有考量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要解决“挂证”问题,改变“为了考证而考证”的行业现状;二是专注于提高建设施工领域一线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三是让持有岗位证书的人真正去到项目现场履职。


三、“八大员”变为“十六大员”,变化不止于此

“八大员”变为“十六大员”,新的培训考核机制基本确立。主要产生的变化有:

1、从“八大员”变为“十六大员”

预算员告别历史舞台,新设立的岗位包括:土建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构件工艺员、信息管理员、构件质量检验员

2、培训、考试遵循“三个统一”

依据统一的职业标准、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开展培训;通过统一测试题库进行考试。

3、培训实名管理,考证更正规

“十六大员”必须在具培训资质的机构参加固定课时和规定大纲的学习,要留存培训签到表、课堂视频、照片等资料备查,并且还会利用人脸识别、打卡登录、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加大培训关键环节监督指导力度。

4、考核合格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合格证书电子化,编码全国统一,证书全国通用

5、每年需参加“继续教育”

从取得培训合格证次年起,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每年应参加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并计入个人培训信息记录。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要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学习。

不再将“八大员”列入资质办理、招投标等事项的所需文件当中,以后的“十六大员”将主要应用于项目现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样式

职业培训合格证样式

附件2: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编码规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培训证书)证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实行19位编码,编码规则详见表1。


表1

1.年代码两位,为培训证书发放当年年份的后两位,如:2019年发放的证书,年代码为“19”。

2.省代码三位,按我国行政区划代码确定,详见表2。


表2

3. 岗位代码3位,详见表3。


表3

4. 培训机构代码5位,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通过遴选的培训机构顺序编制,如:00001、00002、00003……;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换发培训证书,培训机构代码为9+原省代码+原年代码,如:2017年北京发放的考核证书,换发培训证书机构代码为“91117”。

5. 排序号6位,按照各培训机构分岗位提交的培训测试合格人员名单进行编制。


附件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