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当网李国庆夺"公章"事件看夫妻股权分割问题

作者:琚敬律师,微信号:quietju ,公众号: “琚律言法”。



据媒体报道,4月26日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带人冲进当当公司夺走了46枚公章,并且发布《告当当网全体员工书》,称李国庆已于4月24日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李国庆当选董事长与总经理,全面接管公司。俞渝不再担任当当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


而当当网对外声称李国庆伙同5人,闯入当当网办公区,抢走几十枚公章、财务章,公司已经报警,称失控的公章对外签署合同公司不予承认。


现在事情没有定论,李国庆抢夺公章是否合法呢?那要看他所称的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呢?那要看李国庆掌握多少公司股权,所以问题的根源和关键点在李俞夫妻股权分割问题,我们来一一进行分析:


李国庆当选董事长与总经理需要经过公司股东会决议


李国庆的《告当当网全体员工书》,称李国庆已于4月24日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李国庆当选董事长与总经理,全面接管公司。我们来看他目前的持股比例,能不能通过表决吗?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关于股东表决权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可见,他要当选董事长及总经理,至少要经过50%以上由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而我们来看看目前李国庆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根据工商信息查询,他仅占27.51%的股权,俞渝占64.2%的股权。俞渝的股权超过了50%,李国庆和其他小股东股权比例是无法达到50%以上,并且通过表决的。


那他如何通过表决的呢?根据媒体报道,笔者分析,原来李国庆一直以来都主张,他和俞渝所持股权包括俞渝的64.2%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实际持有45.85%的股权比例,再加之联合其他股东,使持股比例过半,故可做出成立董事会的决议。那他这种说法能成立吗?


李国庆与俞渝还没有离婚,李国庆能否获得45.85%的股权分割权益?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后获得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019年10月,李国庆在微博透露已于去年7月底起诉离婚,但俞渝以"感情未破裂"为由拒绝离婚。2019年11月29日,李国庆夫妇离婚案开庭,俞渝并未到场。李国庆表示,此次开庭他的诉求是离婚和平分股权,他认为自己的要求很合理。

今年3月,北京市东城法院提议网上开庭,俞渝再次拒绝。目前,双方离婚案仍未最终宣判。


俞渝不同意离婚我们毫不意外,即使夫妻感情真的破裂了,为了手里掌握的股权也不会同意离婚的。那么没有离婚之前属于夫妻共同的股权,能在夫妻之间实体分割吗?我们来看下股权的性质和法律适用。


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作为一项特殊的财产权,除具有的财产权益内容外,还具有参与公司选举、表决等身份权,是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而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取得的股权,股东配偶所应享有的是股权所带来的财产收益权,而非实际享有股东的表决、选举等身份权利。只有在双方离婚了,法院实体判决了股权分割比例,原非股东配偶一方才享有股权身份加入的权利。


举个例子,老王是公司股东,妻子是全职主妇,公司股东表决的时候,老王的妻子突然跑出来了,说我老公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我的一半所以我享有表决权,是不是很滑稽。


也就是说股权属于商法规范,优先适用《公司法》规定,只有涉及到离婚了,才适用调整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当当网事件也是一样的,李国庆和俞渝还没有离婚,他所持有的股权只是27.51%,对应有的表决权也仅仅是27.51%,不能把他的妻子64.2%的股权中部分表决权算在他的头上。


所以,公司是否变更了董事长及总经理,要看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要看双方的股权比例,归根结底还是各自股权份额问题,我认为,股东会决议很可能无效。如果股东决议无效,那么李国庆直接闯入公司来抢夺公章的这个行为呢,有可能涉及到抢夺罪。


所以,在这个事件中,我觉得李国庆是心急了,你等到法院判决分割了夫妻共同股权再去争夺公司控制权也不晚啊,但是他可能等不及了,因为离婚案件,如果双方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且没有婚姻法规定的必须判决离婚的情形的,法院第一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所以李国庆期盼的离婚判决估计会历经坎坷。


"夫妻同心、其力断金",我们回顾当当网当初的繁盛场景,再看看现在的"逼宫"内斗,不禁让人吁嘘。


我们期待该事件的后续报道,也期望当当网事件有个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