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論 · 七」和諧還是衝突?

昨天我以陳平教授引起的爭論作引子,又引起了不少網友的爭論。爭論是好事情,不過遺憾的是我要引出的問題卻沒得到大多數人的關注。這本身就是個有趣的現象,網絡傳播時代,人們不僅接收到的大多是自己願意看到的信息,表達的也往往是自己想表達的想法,而不是針對問題本身的辯駁。這是否也是一種信息“內卷”?


其實我提陳平,並不是想引起這樣的爭論。昨天那段話不是孤立的,而是【自由論】系列的一篇,我是想從多角度解析自由的概念、歷史和制度,建議大家連著看。


既然說到爭論,今天就來談談衝突與自由的關係。


人和人之間的生存競爭註定是衝突的。人們組成社會的目的就是消除掉過於慘烈的競爭,默認就要讓渡一部分自由。人類文明發展的前提就是抹殺人們的部分自由和個性,以求得共性。共性和個性的比例在不同的文化傳統中有很大區別。但是各大傳統文明有一點是類似的:都希望通過消除內部衝突來實現和諧。無論是中國上古的宗法還是中古的禮教,都是希望通過一種等級秩序來消除掉“亂臣賊子”,法家也是希望通過法佈於眾而威懾違禁行為。“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不管有恥無恥,總歸是不讓衝突實際發生。各宗教文明,不管是婆羅門教、佛教還是地中海的諸亞伯拉罕宗教,也都希望通過教義消除社會內部的衝突。


這種範式我稱之為和諧主義,它承認衝突,但是希望消除衝突。


自由主義不同於這些傳統價值觀。前面講過,自由主義是商人的哲學,商人的行為方式是交易,即在討價還價的過程中達到妥協的結果。因而,自由主義不僅允許衝突,而且要論證衝突的合理性、道德性,甚至在本體論和認識論上就反對和諧論。


自由主義的衝突主義與資產階級崛起的歷史過程有關。資產階級起初並不掌握政治和軍事權力,在教權和貴族的籠罩下,它只能通過經濟的而非強制的手段來鬥爭。所以它強調自由競爭、自由契約和商法-民法規則。後來它俘獲了國家,手裡有了權杖和槍炮,就用來保障它在世界上進行競爭。等它進一步強大,就甩掉國家,躲在政府背後監管著靠法律和契約運行的社會。


傳統價值觀和自由主義的區別在於:傳統觀念總是希望限制衝突,最好不要讓衝突發生;自由主義則認為衝突不僅不必制約,而且必然會帶來善果。


法國19世紀政治家基佐非常清楚地看到了這一點,並且指出了自由主義與19世紀另兩大思潮保守主義和社會主義在這點上的根本區別:保守主義懷念過去的和諧,社會主義嚮往未來的和諧。社會主義、共產主義雖然講階級衝突,但目標卻是一個大同世界。自由主義則希望將人類永遠限定在衝突的牢籠之中。


在經濟領域,自由主義聲稱自由競爭會改善人類總體福利,從亞當·斯密到“涓滴效應”、福利國家理論,雖然在干預問題上有不同立場,但都屬此論。


在國際領域,自由主義聲稱自由競爭和全球化最終會提升各民族福利。


在政治領域,自由主義主張“政治多元主義”,聲稱國家只需要提供一個程序平臺,各種社會利益自由衝突博弈,最後會導向公正的結果。形形色色的自由民主政治理論講的都是這麼一個故事。


在法律領域,自由主義主張法治,所有矛盾都可通過訴訟來解決。托克維爾觀察到美國人習慣於把政治問題都轉化為法律問題。美國社會生活中法網嚴密、律師治國,政府政策往往不是通過專業或民主決策來制定,而是由政府部門作為利益相關方進行法律博弈,在法官面前一錘定音。


在文化領域,自由主義反對“定於一”,主張各種觀點、信仰、身份自由競爭。


這些聽起來都挺有迷惑性的,中國的社會科學幾十年來大多淪為這些觀念的傳播和再生產機制。但是只要到真實的世界中看一眼,就明白所有的這些自由主義原則,無一例外地有利於強者,有利於生產資料和財富的所有者。打個比方,壯漢和小孩比武,衝突和自由競爭對誰有利?


事實上,以衝突始,就不可能以和諧終。自由主義的幻想在所有方面都已經證明破產了,自由競爭博弈帶來的只是強者恆強,弱者愈弱。就是管子說的“智者詐愚,強者凌弱,老幼孤獨不得其所”,柳宗元說的“力大者搏,齒利者齧,爪剛者訣,群眾者軋,兵良者殺。披披藉藉,草野塗血”,黃宗羲說的“天下有公利而莫或興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


針對今天網絡上的輿論狀況,尤其值得我們警惕的是:


衝突主義的言論自由觀,看似每個人都獲得了表達的自由,實際上我們真的自由嗎?爭論的目的是為了達成共識、實現改進,還是僅僅為了表達情緒,陣營劃線,黨同伐異,為撕而撕?下期就和大家聊聊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