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检察|带你走近知识产权保护

2020年4月26日,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

4月20日至26日是中国知识产权宣传周

为提升社会大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引导公众合理使用知识产权制度,小编准备了满满的干货,带你走近知识产权保护。


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知识产权包含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包含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号等。

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日益增多,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危害了社会秩序。近年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17人,提起公诉5062人,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注册商标领域,其中85%

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涉及香烟、手表、鞋服等多个领域。


案例一

2018年8月起,翁某利用在莆田市城厢区注册的某贸易有限公司,在厦门某网络购物平台上开店,以明显低于正品的价格销售假冒的浪琴牌手表共计52块。

经查,浪琴表公司弗朗西龙有限公司并未授权翁某及其公司销售浪琴牌手表。至案发时,被告人翁某已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69280.85元,非法牟利约人民币20000元。经城厢区价格认证中心采用市场法进行鉴定,认定涉案83块(含已退货)假冒浪琴牌手表价值共计人民币774600元。翁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已销售金额69280.8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二

2016年3月起,陈某在城厢区龙桥街道租赁一处民宅作为加工场所,并租赁荔城区某小区一处套房作为仓库,从石狮市二手服装市场购进大量假冒耐克商标的橄榄球衣存放在上述仓库。之后,陈某雇佣谢某某、韦某某等人通过QQ软件接受客户的订单并配货,并由曾某某、陈某某等人根据订单的要求,在租赁的加工场所采用缝制球员名字及球衣号码布条等方式加工翻新,后运送至实体店面进行交易。

公安民警在加工场所内查获曾某某、陈某某等人及6台针车设备,并在上述仓库内查获51500件标有耐克商标的橄榄球衣。经鉴定,在扣球衣均系假冒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至案发时,陈某按照每件人民币15元至16元的价格销售假冒耐克商标的橄榄球衣3000余件,销售金额人民币46500余元,实际销售平均价格人民币15.50元;在扣51500件假冒耐克商标的橄榄球衣,按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为人民币798250元。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知识产权相关的刑事罪名包括: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致力于保护权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领域的智力成果。只有对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权利给予及时全面的保护,才能调动人们的创造主动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当前,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互联网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数量快速增长,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销售渠道由原来传统的实体店面、固定场所向互联网销售等渠道发展,上下线延长,涉案金额认定复杂,而其中服装、鞋、香烟等领域由于利润高、门槛低,成为制假售假者的首选。打击制假售假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刻不容缓,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