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远程视频开庭,助力减假案件办理

近日,罪犯龙某某等二人提请减刑案、罪犯任某某等八人提请假释案依法开庭审理,此次开庭首次采用三方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中院刑事审判庭、咸宁市检察院在市检察院远程庭审室、咸宁监狱在咸宁监狱科技法庭同步参加庭审。

远程庭审现场

审理中,刑罚执行机关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改造情况进行举证,法官讯问罪犯,罪犯当庭陈述,证人当庭作证,出庭检察员讯问罪犯和询问证人、对执行机关出示的有关证据进行质证,并依法发表检察监督意见。

整个庭审过程,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宁市检察院、咸宁监狱的办案人员和咸宁监狱服刑罪犯出现在同屏多画面中,各方发言声音清晰,庭审环节依法有序推进,充分保障了服刑罪犯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顺利进行。

咸宁市检察院检察官杨金文、检察官助理马才学出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咸宁监狱始终处于封闭管理之中,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进度受到较大影响。为切实保证案件的依法办理,保障罪犯依法获得减刑假释,咸宁市检察院与咸宁中院、咸宁监狱多次沟通协调,并经过检察信息技术部门多次调试,促成了首次三方远程视频庭审的顺利开庭。

检察官杨金文发表检察监督意见

出庭员额检察官、驻咸宁监狱检察室主任杨金文表示:“通过三方远程视频,用科技的力量在检察院、法院、监狱三方之间构建即时的办案桥梁,既避免了办案人员进出监管场所带来的疫情隐患,也是疫情期间咸宁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切实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咸宁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将更多的采用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


来源:咸宁市检察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