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伤人起纷争 法官调解促和谐

宠物温驯可爱,可以带给人们很多快乐和慰藉。但如果管理失当,宠物也会引起民事纠纷。近日,淇滨区法院钜桥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因宠物犬咬伤而引发的侵权纠纷。

2019年11月,张某被李某饲养的宠物犬咬伤,后双方因赔偿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4000余元。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及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发现该案属于一起典型的宠物犬咬人事件,本着努力化解邻里纠纷,达到案结事了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深入沟通,释法明理,以寻求双方当事人之间都可以接受的平衡点,尽最大努力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向被告李某释明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主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法官耐心细致、入情入理的调解下,双方的态度渐渐缓解,最终,张某同意降低自己的诉求金额,李某也认识到了其所饲养宠物犬管理方面的不当之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本案中李某作为伤人动物的饲养人,因管理不善致其伤人,应当承担责任。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一定要依法履行对动物的管理和看护义务,切莫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