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占绿化带 违规建筑应拆除

【导语】近日,《阳光政务》问题受理平台接到我市仙海区沉抗镇海棠社区居民反映,当地有住户私自侵占公共绿地,目前正在进行违法建筑施工,希望我们去看看。 【同期声 仙海区沉抗镇海棠社区居民 王先生】这个本来是绿化带这个位置 他们在这修房子 搭起的看到没有 【正文】在仙海区沉抗镇海棠社区,问题反映人王先生将记者带到了一处在建的民房前。现场查看,地基工程已经全部完成。当事人蒲女士表示,他们打算在这里新修5间小青瓦房。 【同期声 仙海区仙海区沉抗镇海棠社区居民 蒲女士】昨前年把堡坎码起 今年正月打的圈梁 打了就说修几间小青瓦房子 不是说修楼房 修几间小青瓦房子 停车 堆柴 停小车 这儿吃饭 这儿来做个厨房 【正文】对于要修小青瓦房的这个地点,问题反映人王先生说,按照规划,本应该是公共绿化带,可如今被私人占用,违规建房。为此,他多次向相关部门进行反应。 【同期声 仙海区沉抗镇海棠社区党支部书记 舒顺金】我们来过两三次了 而且我们居委会的干部和把这个居民小组长 都组织到现场来看了过后 又把城建局也通知到这里 几家联合还有包括城管执法大队都来了的 他这个是不能修房子 这个是我们给他确定了的 他就没有规划 不符合规划要求 【正文】据社区干部介绍,社区内的住房大多都是2008年地震后,经当地部门统一规划批准的宅基地上修建起来,每户居民的建房地址、面积,以及周边建筑等都有明确规划。 【同期声 仙海区沉抗镇海棠社区党支部书记 舒顺金】他们这儿2008年地震过后 统一灾后重建 然后就政府统一选址选到这一块过后 就把它推平了过后 然后城建局就组织他们各家各户来抓阄 抓到哪就在哪里 【正文】而对于蒲女士家的违规建房行为,他们也曾多次进行过劝阻。 【同期声 仙海区沉抗镇海棠社区党支部书记 舒顺金】社区是个自治组织 对居民来说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 我们没有执法权 我们只能协助城建局城管分局等等这些执法部门的单位来进行加强这一块的管理督促 把我们还整得恼火 城建局每次都说你老舒在那儿没有整好 那里居民又在乱搭乱建 还扣我们的分 把我们整的那个 【正文】在随后的采访中,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的相关工作人员也来到了现场。接着了解到,按照前期规划,这里确实属于绿化带范围。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20年2月10号签发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责令违建当事人在“2020年2月17日17点之前自行拆除违规建筑,否则将依据有关规定强制拆除。” 【同期声 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副股长 强廷旗】我们过来的时候看他这个现场 他们刚刚那时候才开始动土 动土的时候我们就要求他们停了 然后就核实他们的户口信息 他们是两个户口本 那么他们街上有一处房子 这里有一处房子 他们按国家的政策 他们建筑面积是享受到位了的 那么这个位置是不能建房的 这些我们都了解了的 【正文】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其中写有: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然而从该住户开始违建动土至今,不仅没有拆除,反而完成了1米高的地基建设,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同期声 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副股长 强廷旗】我们一直也在做相关的工作 我们还要跟市上的城管局来进行衔接和协调 因为我们仙海区城管局是不具备强制拆除这个 只有进行协调 【正文】采访当天,强廷旗又再次向违建当事人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动员其自行拆除。 【同期声 仙海区沉抗镇海棠社区居民 王先生(蒲女士的丈夫)】我现在不建 我今年不建 下半年我都要建 我敢肯定 我最后还是要修 【同期声 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副股长 强廷旗】下一步 我们会同社区会同我们区城管和绵阳市上城管 共同来研究一个方案出来 和老百姓一起 我们大概在5月份之前 拿出一个合理的拆除方案 【正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除此之外,在建房之前,还应该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同期声 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副股长 强廷旗】一个人的面积是20至30平方 然后一个户口本只能允许有一处宅基地 如果老百姓需要建房的话 第一个 他要到队上进行申请 队上和村上签字盖章进行核实 核实了过后他就到区管委会的政务办公厅窗口上领取相关的表格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了资料交合格后 然后我们就接到他这个申请 我们就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到现场进行查看 如果他选这个位置符合仙海区规划的要求就同意他建房 建好了过后我们然后会同几个部门 区财政局区社发局区农业中心 和我们区住建局共同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