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司法为民守初心 公平正义勇担当

2月11日,一场特殊的线上庭审在商洛市山阳法院第八法庭紧张有序地进行。说其特殊,是因为整个法庭内除了佩戴口罩的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外,原、被告席空无一人,法官通过微信语音视频方式“四地连线”于同一画面,进行了一场“隔空审判”。

该案是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张某、王某系商南人,被告叶某系山阳人,原告因索要工程款未果,将被告诉至山阳法院,该案的承办法官是王明。王明在疫情期间深入辖区内多个村(社区)的疫情防控站开展工作,在开展防疫工作的同时,他心系案件当事人,面对当事人一个又一个焦急的电话,他做好解释的同时也积极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充分利用“互联网+法院”模式,积极探索运用微信、短信等“线上模式”审理案件。

为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诉讼权益,2月10日,在与原、被告沟通协商后,通过微信语音视频方式开庭。上午9时,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活动正式拉开序幕。在王明的主持下,庭审严格按照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经法官进一步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当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整个庭审活动秩序井然。庭审结束后,经当事人在微信群内确认,达成调解协议,前后历时两个小时的庭审活动圆满落幕,这种高效、快捷、便民的司法作风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民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密切,处理的案件无不表现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冷暖系心间”这是王明朴实的群众情怀,在审判工作中他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用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和对工作的责任心完美地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民事案件繁琐且细碎,调解起来很费功夫。如果说依法判决是一个法官的基本功,依法化解则是一个基层法官的更高追求,很多案件如果图省事、怕麻烦,一判了之,纠纷表面是解了,但当事人内心的疙瘩没消除,这很可能会激化矛盾,不能达到案结事了实现社会和谐的目标。因此,王明非常重视案件的调解工作,采取“抓调点,注重庭前调解;明事理,注重当庭调解;慎判决,注重庭后调解;多巡回,注重联动调解”方式,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调解中他坚持“只要有1%的希望,就要做100%的努力”的信念,许多大家认为不可能调解的案件,最终还是促成双方和解,消除了不安定因素。2018年他承办的一件离婚纠纷,双方争议焦点是子女抚养和抚养费给付标准,经过近十个小时不厌其烦地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开心结,事后当事人向法庭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王明今年36岁,在职法律硕士,现任山阳法院中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2008年参加工作后,一直在法庭工作至今,累计参与办理各类案件865件,每年结案率达100%,结收比100%,调撤率87%。被大家亲切称为人民法庭年轻的 “老法官”。2019年被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联合评为商洛市“十佳优秀法官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也许是因为热爱,他愿意付诸更多的时间和耐心在案件上,他因案施策,采取妥当的方式方法,案件调解成功也会给他带来很大的成就感。他热衷于审判事业,所办案件案件调撤率高,群众满意度高,他也勤于思考,善于调查研究,平时忙于办案,就利用节假日时间撰写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2018年和2019年撰写的调研报告获得省法院二等奖。疫情期间,他运用陕西法院微庭审、微信、云上法庭、短信、电话等“线上模式”开庭、调解审结各类案件19件。(郭露 记者李煜)

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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