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華佗傳》
有府吏倪尋、李延共至,俱頭痛身熱,所苦正同。佗曰:“尋當下之,延當發汗”。或難其異,佗曰:尋外實,延內實,故治之宜殊,即各與藥,明旦並起。
這個醫案其實反映了中醫的辨證論治的原則,倆人的共同症狀都是頭痛、發熱,症狀相似,但其實背後的證不同,
華佗一個給予發汗,一個給予攻下,
那就說明一個是表證的頭痛發熱,一個是裡證的頭痛發熱,一個屬太陽病,一個屬陽明病。
六經皆可見到頭痛、發熱。
太陽病的頭痛、發熱的本質是表陽證,欲汗而不得汗,
麻黃湯的發熱頭痛,典型表現為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脈浮緊。
桂枝湯的發熱頭痛,常見發熱、惡風、頭痛、微汗出、脈浮緩或浮弱。所以在頭痛、發熱的同時,常見上述症狀。
陽明病的頭痛、發熱的本質是裡陽證。
常見發熱、頭痛,不惡寒反惡熱,身熱汗出,口渴喜冷飲,舌紅苔黃,脈大有力,甚則腑實不通,脹滿疼痛等。
因此陽明病的頭痛、發熱,常伴有上述症狀。此時的頭痛為裡熱上擾所致。
其實,在《傷寒論》裡面,也有類似的醫案記載,我們可以把《傷寒論》條文看做仲景的醫案。
比如第56條: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裡,仍在表也,當鬚髮汗。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
張仲景告訴我們,頭痛有熱的時候,要辨別是表證還是裡證,治療各不相同。
臨床強調四診合參、辨證論治,單獨從一兩個症狀來看,無法辨別它的六經,比如《華佗傳》的兩個患者的頭痛發熱,必須要結合其他的四診信息來整體辨證,我們把病位、病性辨別清楚了,證明確了,治法自然就明晰了。
這個醫案,只是告訴大家辨證論治的重要性,會辨證論治,相信大家遇到了這兩個人,你也能夠像華佗一樣,做到藥到病除,還能體現中醫的個體化治療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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