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17岁女高中生,竟无耻说 “女孩平均16岁就要有性经验”!台北市一名傅姓男子被控性侵未成年女

男子性侵17岁女高中生,竟无耻说 “女孩平均16岁就要有性经验”!台北市一名傅姓男子被控性侵未成年女高中生,并多次与被害人约会,男子将女学生带回住处,抚摸胸部、亲吻脖子并指侵她,还向她声称「台湾平均16岁的男女生就有性经验」、「满18岁就娶妳」等语,要求发生关系,不顾女高中生反驳想把第一次留到结婚当天。傅男透过交友软件认识17岁女高中生,邀她北上约会,傅骑车到高铁站后直接将她带回家,先抚摸胸部、亲吻脖子、下体等,并指侵她,但最终因被害人惊惧不已,导致哮喘发作而作罢,被害人随即逃离现场报警。法院审理时,傅辩称两人是约会,「无意间碰到胸部」,否认强制发生关系,也没有强脱女生衣物。不过,被害人称,傅犯案前曾说「台湾平均16岁的男女生就有性经验」、「满18岁就娶妳」,甚至认为女高中不跟他做爱是老古板的想法,多次要求发生性关系,傅男还曾传讯问女高中生「可以对我性欲强吗?」被害人不解问是什么意思,傅男又说「就只对我骚啊,主动跟我说想打炮」,女高中生仍表示「想把第一次留到结婚当天」。法院审理认为,被害人洁身自爱,珍惜贞操,又性侵害事件攸关名节,女高中生没有自毁清誉,虚构性侵害事件的必要。合议庭审酌认为,由2人对话纪录可证,被害人个性保守、洁身自爱,对自己的将来有期许;性侵害事件关乎名节,以她珍惜贞操的观念,没有自毁清誉虚构被性侵害的必要,且受害人事后罹患「重郁症与慢性创伤后压力疾患」,可判定控诉并非杜撰,判傅男性侵有罪,应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