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全记录--裁决

从7月初提起申请到今天拿到裁决书,前前后后差不多三个月

国家规定的45天,最长不能超过60天,其实真实执行上有很大的出入,这块的监管还是有很大的问题和提升空间。

拿到裁决书,应该说有喜有忧吧,不单单是结果问题

先说结果,提了5个诉求,分两大类吧,一大类是关于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个诉求没有意外的得到了支持,算是喜吧。但是支付工资方面只是按照基本工资计算,没有按照之前的平均工资或者酌情考虑奖金问题。另一大类关于奖金少发要求补发的问题,没有得到支持,让人感觉有点各打五十大板的意思。当然我相信公司肯定也还会上诉,所以到法院继续干,基本没啥悬念。

维权之路确实不易,但是我们不能抱怨,特别是今天处在这个处境中的人们,如果我们随意的妥协和放弃,某种意义上也是纵然和成为不良风气的帮凶,这个意义上讲,也没有资格去抱怨。今天能够走进仲裁委维权的我相信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很多维权意识不足或者维权条件受限的人们,只能默默的忍受。所以为什么今天许多企业肆无忌惮的违反劳动法,一方面就业压力确实大,更重要的是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了,刚讲到的有很大一部分人最终都没去维权,即使少部分去维权了,企业输了,成本也不高,比如克扣工资奖金补发就是了,非法解除赔偿或者恢复劳动关系就是了,这些经济上的成本对企业简直就是九牛一毛。举个不恰当的例子,非法解除3个人,可能最多只有1个会维权,哪怕输了也只是赔偿2倍,算下来还赚了。另一方面是目前的执法力度不足,最明显的就是体现在“时间”上,基本都要达到或者超过法定的期限,我了解到的一个案子,前前后后打了三年官司才终审判决。这又有多少老百姓能够有耐心和条件耗得起这么长时间呢?特别是一个家庭经济支柱,后面拖着一家人的生活,即使官司能赢,也很难耗得起,另外就是对于个人职业声誉的影响,哪怕是个人有理,胜诉了,在当前中国的文化和习惯下,一般的老爸或者企业都会对曾经跟公司打过官司的人有很大的偏见,当成一种很大的用人风险。

人生的任何经历应该都是有价值的,只要不是需要不可逆的代价,我觉得都值得去尝试,这段时间经历了很多之前人生经历中不曾有过的人和事,大大拓宽了对这个社会的认知,突破自己的认知局限我想是一件很有价值的事情。

仲裁告一段落,但是还有一些涉及到公司的人和事,涉及到仲裁委的一些具体事情可以总结和分享,只是还不到时候,适当的时候会写出来发布。接下来要做的是,考虑下一步如何应对诉讼,经此一役,已经基本看到对方的底牌,应该说更有底气和信心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