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7 雙鴨山市嶺東區檢察院:守護公益,保護“舌尖”上的安全

  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無小事。雙鴨山市嶺東區檢察院把保護人民群眾的“舌尖”上的安全作為今年檢察工作新的發力點,用司法手段為嶺東區食品安全增加了一道保護屏障。

  今年年初,嶺東區院幹警在調查走訪中發現在嶺東區轄區內有部分超市、食雜店、飯店沒有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便開業經營,存在潛在的致害風險,侵害社會公共利益。院黨組對該線索極其重視,迅速立案開展調查,經調查瞭解到:嶺東區轄區內有185戶超市、食雜店、飯店等應當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卻沒有辦理便開業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前述185戶商戶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該185戶商戶沒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便開業經營,違反了法律規定。

經層報省、市兩級院審批,嶺東區檢察院於2018年4月28日向雙鴨山市食品藥品管理局嶺東分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該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社會公共利益遭受損害。雙鴨山市食品藥品管理局嶺東分局收到檢察建議後表示將對此事高度重視,在法定期限內及時處理此事並向檢察機關答覆。

該案的辦理,既切實履行了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公益訴訟職能,又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同時,也保護了食品流通安全,淨化了營商環境,達到辦理一案,惠及一方,警示一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