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这样的石河子只存在老一辈人的记忆中,老照片带我们走进边疆重镇


石河子,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实行师市合一管理体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地处天山北麓中段,准噶尔盆地南部,面积460平方公里,东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150千米,拥有新疆两所211大学之一的石河子大学。


石河子曾经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部所在地,后总部迁至乌鲁木齐。石河子市以农场为依托、以工业为主导、工农结合、城乡结合、农工商一体化的军垦新城,以“戈壁明珠”的美誉著称于世。
1950年10月,民主建政时,沙湾县将所属五个镇乡编为三个区,石河子为第三区,区公所驻石河子。
1950~195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二十二兵团司令部、政治部机关及其直属队、二十六师、骑兵第八师、军区后勤运输部生产总队、骑兵第七师30团先后进入石河子一带垦殖,并在新疆军区统一领导下,开始建设石河子新城。
1956年,作为第一批支边青年,5万多河南人来到了新疆,其中有近两万人来到了石河子。
1958年11月,石河子区公所撤销,成立星火人民公社。
1961年,经自治区批准,星火人民公社划归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至此,石河子成为以农八师为主体,有兵团石河子生产管理处、工程建设第二师参加的共同开发建设的一个垦区。
1975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及其所属师建制撤销,成立石河子地区及石河子市。
石河子地区下辖石河子市、沙湾县、玛纳斯县,原兵团在石河子的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农八师全部、农七师下野地6个团场及玛纳斯新湖总场划为石河子地区管辖。石河子市析沙湾县石河子镇等地而置,6月15日宣告成立。原兵团石河子指挥部所属独立团、五七农场、星火公社及农八师145团等单位划归石河子市管辖。
1978年9月,石河子地区撤销,石河子市直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辖。
2012年12月24日,经中央编办批准,兵团将13个农业师名称更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八师石河子市”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
2013年11月6日,石河子镇挂牌成立,石河子乡建制取消,石河子市辖区变为5个街道,2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