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你明年的工资!12月底前记得做这件事


年终岁末

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收入

比如今年的年终奖会发多少呢?

不过要郑重提醒下

在领年终奖之前

先要进行这项操作

否则明年你每个月收入

都!会!受!影!响!

这项“神操作”

就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

(个税新规的可点这里了解哦~)

紧急提醒!!!

此后填报的信息将从填报月份开始扣除,但仍可自1月份起补扣相应金额

为确保各位职工能够自2020年1月起

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符合政策条件的职工需提交相关信息

建议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报和扣缴


一、

■ 职工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若职工选择以上申报方式,相关信息将汇总到用人单位的扣缴端软件,由用人单位在每月预扣预缴中进行税前扣除。

二、

■ 职工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向税务局做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若选择以上申报方式,职工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不会提供给用人单位,由税务局进行一次性汇算清缴。


那么2020年如何继续享受这种福利?

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操作?

安装或更新APP


第一步:更新或下载最新版本个人所得税APP

下载APP入口:关注 深圳本地宝 头条号,通过私信发送关键词【个税】即可获取下载入口!


第二步:确认

■ 用户需在2019年12月底前,现在就可以操作,需对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 若用户未及时确认,则系统于2020年1月起暂停该用户所享受的扣除,直至确认后重新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确认情形操作

情形1

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

只需在2019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如图所示)


(2)依据提示“如您已经采集2020年度的信息,本次操作完全覆盖”,确认后点击“确定”。


(3)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


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4)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可以在APP中点击“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年份2020-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情形2

2020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举例

用户需修改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修改”-“修改分摊方式”,修改成功后返回“待确认”界面,再点击“一键确认”。


来源摄图网(ID:500849821)


情形3

2020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0年新增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先按情形1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哪些信息可以修改


1、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住房租金,即2019年申报住房租金的话只能等到2020年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放弃住房租金扣除,2019年选择申报住房贷款利息,由纳税人自行判断。

2、子女教育扣除比例:

如2019年申报的扣除比例需要修改的话可以选择在2020年的信息中进行修改,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来源摄图网(ID:501142611)


3、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方式:

注意——

只有婚前双方各自购买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才可以选择婚后各自按50%的比例扣除

如果不是的话,由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按100%进行扣除,谁扣谁填,不扣的不填。

4、赡养老人分摊比例:

独生子女可以直接按月扣除2000元,不需选择分摊方式。

非独生子女需要选择分摊方式(非独生子女最多每月扣除1000元,所有子女扣除总额不得超过每月2000元)——

子女平均分摊被赡养的老人指定分摊子女间约定分摊

约定和指定分摊需要签订分摊协议,老人指定分摊效力大于子女间约定分摊。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来源摄图网(ID:400950601)

5、申报方式修改:

可以修改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者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具体如何选择可参考下面的图片:


关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这些问题你要知道!

Q:

我2019年已经在单位办理过专项附加扣除,明年想继续在单位办理,该怎么办?

A:

如您2019年已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并需要2020年在单位继续办理扣除,您需根据政策享受条件并结合明年您的实际情况,在今年12月份及时关注前期填报信息的变化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修改。

为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如果您不进行修改,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明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您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以免对您及时、准确享受政策甚至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Q:

我今年已经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为什么还要在12月份予以关注?

A:

您今年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依据今年情况填报并享受政策的;如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您需要及时据实更新。在岁末12月份提醒您关注这些信息,也是请您结合明年实际情况,确定这些信息在明年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需要您及时调整、修正。为简化操作流程、切实减轻办税负担,税务机关已预填好相关信息,您只需通过手机APP、网页等渠道查看并修正相关信息即可。


来源摄图网(ID:400950600)


Q:

如果我未及时关注并修正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A:

如果您未能及时关注、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能会对您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比如,如您的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您的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再如,如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进行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还可能影响您的纳税信用。


Q:

2019年我是通过填写电子模板方式报送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我要修改明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相关信息,该怎么办?

A:

为便于您更便捷、准确享受政策,我们推荐您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对您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前期您填报的信息已经预填并可通过上述渠道查看。您也可以将前期电子模板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来,修改并签字后交给单位,单位可据此为您办理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


来源摄图网(ID:500843333)


Q:

如果我今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填报,该怎么办?

A:

如果您2019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在领取工资薪金时享受,您需要先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并在单位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前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才能在今年剩余月份补充享受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时间上来不及,您也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


Q:

如果我12月份补充享受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明年想继续享受该怎么办?

A:

如果您已填报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您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税务局官方网站相关界面,选择“使用此前数据自动生成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信息”功能,并点击“一键确认”完成确认;如果相关信息没有变化,即便您没有进行上述操作,系统将在明年继续按您填报情况自动为您办理扣除。


Q:

如果我今年没有但明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该怎么办?

A:

如您2020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您可以通过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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