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从来都是“修罗场”

大半夜,一个孕妇闺蜜给我发了个沮丧表情。

她说,她怀孕了,然后,马上要失业了。

还来不及为她高兴3秒,立马就要相拥一起忧伤的节奏。

我问她,怎么了,敢开除孕妇,你们公司疯了么?(要知道,在大部分公司,“三期”员工都是惹不得的)

她说,刚怀孕,胎位不稳,医生建议她卧床休息半个月。

半个月后回公司,公司让她直接不要来上班了。

要求她一直到产假结束,一直请假。

只不过是请事假,而事假期间是停薪的,公司的社保部分有需要自己承担。

她想着,调岗也行啊,虽然没办法天天熬夜加班,但是孕妇也有余热不是。

万恶的资本主义公司,拒绝了。

我立马给她出谋划策。

哪有要求员工请事假的公司?头一回见过!

哪有不让员工请病假的公司,医疗期规定是白整的么?

哪有要求员工出公司部分社保的公司,我真算是见识过了!

我跟她说,坚决不干!你不仅要为自己争取合法的待遇,还要为你们公司那些一样遭受不公正对待的孕妇争取权益!

收集公司违规操作证据,咱谈判,不行,咱仲裁!

最后时刻,闺蜜怂了。

原话是:抬头不见低头见,而且我们公司的HR也挺专业的,不会有空子给我钻的,算了。

我点着闺蜜的小脑袋反问,公司顾及自己的脸面了么?谁说有HR的公司就一定合规的?

闺蜜默然,她现在身体的状况,也折腾不起仲裁了。

我一声叹息。应了那句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职场中,员工,还是弱者多。

Ø

好基友说,他前公司拖欠了他一个月工资。离职之前的流程、交接都约定得好好的,于是他安心出国了,怀着对这家公司的无限留恋。远在大洋彼岸,却被告知新领导有新想法,之前的约定不算数,公司以各种理由拖着,他说,来回处理事情的飞机票都够拖欠他的那些工资了。

Ø

小朝说,他还没入职,就被新公司坑了。新公司和他聊薪酬的时候,说要给他年薪20万,而且是按月给的。他美滋滋地答应了,而且当天就和老东家提了离职。第二天收到offer的时候,他傻眼了,确实是20万年薪,但是有10万是年终奖,还要和他的业绩完成情况挂钩,最终多少,待定。小朝撕掉offer,开始重新找工作,这次就当教训了。

Ø

良民说,他被辞退了,没有补偿金。公司因为整体业务调整在裁员,他是其中之一。HR和他说,以裁员为理由计入档案,他不好找下份工作的,而且公司会给他2个星期的时间找工作,让他自己主动提出离职。他觉得公司还挺人性化,就答应了。

以上的例子,不要更多。

每次听到这样的故事,我只能心疼以后,一声叹息。

如果我是你,我会如何如何,可惜我不是(栩先生旁白:毕竟专业的HR,还没有到满大街都是)。

职场从来都不是伊甸园,很多时候就是“修罗场”。

本心善良,但是不要写在脸上,更不要体现在有风险的行为上,这时候,善良只能成为你的软肋。

想和每一个职场人,分享一些我的体会:

第一,约定的事项(尤其对你有风险的时候),一定要落在纸上。信息的传递,会有误差,空口无凭,把议定的事项以协议等形式确认下来,以免双方认知不一致。

第二,不占公司便宜,但也不要欺我善良。什么时候被侵害权益的,反倒成了难以启齿方?雇佣关系遵循契约精神,组织承诺不光是员工对公司的,同样也要求公司遵守。一旦你的正当合法权益受到威胁,不要畏惧,拿起法律的武器,你应当被公正对待。法理和道义都将在你这边。

第三,维权之前,收集好证据。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你的委屈,需要证据支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你需要出示你权益受到侵害的证据。所以在和公司撕破脸之前,一定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制度、相关沟通记录(邮件、电话录音等)等。

第四,不要忘记你的目的,协商是最优选择。人往往会在情绪激动的时候做出不理智的决定,你的目的如果是维权,那么围绕目的开展行动。维权需要时间和精力,这些都是成本。如果中途公司愿意协商,守好自己的原则和底线,以解决问题的态度协商个你能接受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