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思想可靠,工作作风过硬,遵纪守法,吃苦耐劳,与其他单位无劳务合同;
2、年满20周岁—30周岁(即1999年1月1日前至1989年1月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另注),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8米以上。
3、身体健康,无散视、口吃、重听、色盲、纹身;体能、心理素质好;
4、学历要求:高中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5、户籍霞浦县;
6、另有要求看招聘岗位备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2
招聘程序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合格的择优予以录用。
3
招聘岗位
4
报名事项
1、报名地点:霞浦县公安局政工室816;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个人征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它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有特长者持相关证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3、联系电话:0593-8710363,钟女士。
5
待遇:
按各单位现有具体标准执行。
6
笔试时间、内容
报名者获通过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5月10日上午10:00(提前10分钟入场)在霞浦县公安局13楼会议室进行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常识。
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另:霞浦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01
招聘条件
年龄18—35周岁(退伍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辞退或开除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志愿为保卫霞浦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的。
02
招聘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试、体检、政审和入职培训考核等程序组织招收和录用。
03
招聘岗位
04
报名事项
1、报名地点:霞浦县消防大队;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12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报招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以及1寸免冠照片5张,优先招收对象应提供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报招人员均应在原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联系电话:13950582590,陈贤华。
05
待遇
1、工资薪酬。市级财政保障。新招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人(含保险,无住房公积金),试用期间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转正后每月工资约4000元(含个人保险缴金和伙食被装等),担任副班长以上职务(含)和有专业技术特长并胜任的,根据岗位类别,每月增发岗位津贴。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按照年度增资计划,逐年上涨。
2、专职队员在职期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推荐参加各级组织相应表彰奖励;遇有国家性综合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且综合素质突出人员参加招录。
3、其他待遇。按照有关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和意外伤害保险。培训和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每月休息8-10天。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