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到底该怎么写?你真的以为你写的就是“诗”吗?

诗歌的起源很早,朱光潜认为诗和舞蹈是一起起源的。

用韵的诗歌也很早,就目前流传的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来说,它本身就是押韵的。王力先生通过多年研究将中国诗歌和韵文分为三个阶段:唐代之前、唐代到五四、五四之后。

唐代之前,韵律就是由宽到严的过程,为了方便用韵,就有韵书出现,李登的《声类》,吕静的《韵集》,夏侯该的《韵略》,都属于这类书,这种书都属于私人撰写,所以流传不广,直到隋朝陆法言写出了《切韵》,才由于在后来得益于科举考试,能够不被历史淹没。

唐代之后,科举考试确立,并且将《切韵》改成了《唐韵》,上升到了官书的地位,成为了举子们共同遵守的用韵标准。到了宋代,《唐韵》改为《广韵》,后来经过流传,将韵部合并为一百零八个,成为今人熟悉的平水韵。

五四之后,新诗兴起,用白话文写作,和上面的就是不同的问题,这里就不赘述了。

写诗的时候除了用韵之外,还要讲究的就是平仄和对仗(对偶),如果说近体诗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就算是古体诗越能够完全脱离这些讲究。

提到平仄,就不能不提到一个人——沈约。他是南朝的大才子,二十四史之一的宋书就是出自他手,他最先发现了汉语之中的四声八调,并且命名为平、上(三声)、去、入,上(三声)去入统称为仄声。

依照诗的规律,每两个字一个节奏,平仄之间相互转换。而且一般的近体诗都是用平声做韵脚,是便于歌唱的缘故。

近体诗中的对仗是诗歌需要注意的一个原因,不仅要避开同一个字的重复,还要注意平仄的相对。

近体诗中不论是绝句还是律诗,甚至是排律,只要是用韵,就必须一韵到底,中间不能够换韵也不能够出韵,在科举考试的时候,如果写的诗出韵是相当严重的,直接就是不及格,因为这个人根基不牢。

人们总有一种严重的错觉,容易被字数迷惑,八句四十个字就是五律,五十六个字就是七律,实际上也有可能是五言古诗和七言古诗。

前人就关于学习写诗就有很精辟的论述:学诗要从老杜学起,不能学习韩愈和陶渊明,韩愈和陶渊明并没不好,而是他们才华横溢,如果学不成就会四不像,而学习老杜即使学不成,最后写不出老杜的意境,也能够学习出老杜的工整。

如果用白话总结一下,就是说学习老杜最后起码能够叫诗,如果从其他的人学起,最后学不成,那些东西都不能够叫诗。

而且,诗的韵脚,不要说成“an”,平水韵中那叫“十五删”。

中国是诗歌的国度,但是不代表每个人都一定是诗人,我们可以欣赏感慨唐诗和宋诗之美,也可以主观的认为某人的诗自己喜欢或者厌恶,这些都没有问题。

但是并不是将几句话缩写成为相同的字数之后就说成是“诗”。而不要在不懂平仄的情况下说成创新。

并不是成为运动员之后才有资格运动,所以写诗也不是诗人的专利。但是如果一方面享受着读者不受限制的创作,另一方面还要认为自己是权威对诗歌指点江山,这未免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有的人打着创新的幌子,为自己的无知庇护,一定要知道,诗歌能够走到今天,一直在创新,而那些创新的人,不是连最起码的基础都不懂,还口出狂言之人,而是那些完全掌握了旧的知识,才想着去改变现状的人。

鲁迅和胡适都是白话文改革的旗帜,他们不会写文言文?大错特错,他们都是文言文高手,而且鲁迅的近体诗更是广为传颂,最著名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人尽皆知,可是他提倡白话文,正是说明唯有真正消化了想要革命的东西,才能够在原来的土壤上结出新的果实。

想创新?想不要平仄写近体诗?先把基础弄明白再来讨论吧。